发布:2024-09-0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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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东港市新兴区临园东街佳地花园二期E5号楼109,209,304室 <结束>

资产编号:7467009

310.4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09
起始日期
297.2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44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4.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0.482万元
  • 单价:1.0444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丹东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09
  • 结束日期:2024-10-10
  •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临园东街佳地花园二期E5号楼
  • 评估价:344.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97.2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4室
    小区:东街佳地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高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位于东港市新兴区临园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起拍价:310482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构成影响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抵押、租赁等权利负担及拖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

5.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与涉税款项无关的其他欠缴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根据丹东市政府下发的丹政办发【2019】20号文件通知如下:①对非本地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下同)在市区(含新区,下同)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区范围内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对本地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凡在市区内购买住房,自网签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房屋网络司法拍卖:一、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二、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经本院确认,且最迟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对本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线支付保证金的,系统将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止(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请勿在午休时间和节假日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7641530011)九、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1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

(户名:凤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城市支行,账号:6232630500101471522,行号:104226118545)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产生的法律法规未明确承担主体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7641530011法院监督电话:0415-2277675/凤城市人民法院监察室网拍负责人电话:17641530011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联系地址:凤城市人民法院凤城市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九月八日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账号实名注册人)

(七)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与涉税款项无关的其他欠缴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会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会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1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

(户名:凤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城市支行,账号:6232630500101471522,行号:104226118545)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产生的法律法规未明确承担主体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7641530011法院监督电话:0415-2277675/凤城市人民法院监察室网拍负责人电话:17641530011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联系地址:凤城市人民法院凤城市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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