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涿州市双塔办事处范连邓村的土地及房产(土地证号:涿国用(1997)字第06-000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亩、不动产证号:033343号,房屋总建筑面积:4336.23平方米)
评估价:8564054元起拍价:720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1、纳入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的,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2、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拍卖标的物所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所涉及税费由法律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3、法院展示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割现状为准
4、看样需提前联系
5、如遇刑事案件查封,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损失和法律后果
6、重点提示:涉案财产存在部分瑕疵,其中土地部分为:土地使用权证标注面积1.8亩,地上物房产经测量实际占地面积为2.05亩
该土地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超出部分0.2亩土地未确权房产部分为:涉案土地院内西侧房产共计4层,1-2层已确权面积为371.28㎡,北侧、东侧及西侧3-4层房产均为后期翻盖部分,未确权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964.95㎡
上述房产存在租赁情况,本次拍卖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需到实地进行勘察,并审慎参与竞拍
涿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
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涿州市双塔办事处范连邓村的土地及房产(土地证号:涿国用(1997)字第06-000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亩、不动产证号:033343号,房屋总建筑面积:4336.23平方米)
评估价:8564054元起拍价:720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1、纳入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的,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2、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拍卖标的物所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所涉及税费由法律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3、法院展示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割现状为准
4、看样需提前联系
5、如遇刑事案件查封,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损失和法律后果
6、重点提示:涉案财产存在部分瑕疵,其中土地部分为:土地使用权证标注面积1.8亩,地上物房产经测量实际占地面积为2.05亩
该土地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超出部分0.2亩土地未确权房产部分为:涉案土地院内西侧房产共计4层,1-2层已确权面积为371.28㎡,北侧、东侧及西侧3-4层房产均为后期翻盖部分,未确权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964.95㎡
上述房产存在租赁情况,本次拍卖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需到实地进行勘察,并审慎参与竞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主体、权利性质、优先权顺序及变卖前通知情况:1、无优先购买权人
2、本次变卖事项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803125675;有意者可前往看样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本法院不组织统一预展,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法院确认看样地点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经确认了解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可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
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有人实际承租使用,相关的租赁情况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及物业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因租赁关系引起的法律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市支行账号:6228401267225176065联行号:103135252119并在交齐变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司法辅助机构电话:15803125675法官电话:17731287285(孙法官)监督电话:0312-3852325本院地址:涿州市平安北街124号涿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涿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七、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八、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市支行账号:6228401267225176065联行号:103135252119并在交齐变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司法辅助机构电话:15803125675法官电话:17731287285(孙法官)监督电话:0312-3852325本院地址:涿州市平安北街124号涿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