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2 16:44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2024年第1328号)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59号5-2、5-3、5-4号写字间转让项目(第三次)

(2024年第1328号)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59号5-2、5-3、5-4号写字间转让项目(第三次) <结束>

资产编号:7481004

333.0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0
起始日期
514.5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47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3.05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33.056万元
  • 单价:0.6473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中山市
  • 用途:办公
  • 起始日期:2024-09-10
  • 结束日期:2024-09-14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
  • 评估价:333.05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4.5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让方或政府
    竞价周期: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加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26000000.0
    法定代表人:韩洪海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2024-09-10至2024-09-14(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网络竞价时间2024-09-19(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1: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11: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加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及其整数倍)统一展示时间2024-09-10至2024-09-14(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大连振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73号14层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韩洪海注册资本(万元)2,6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007113115184经营规模微型内部决策情况交易条件公告期5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为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59号5-2、5-3、5-4号写字间整体转让,建筑面积514.55平方米,以现状转让

转让方并未取得转让标的房地产权证,存在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开发商及有关单位配合办理房地产权过户事宜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包括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他相关第三方应补缴及承担的全部税费)

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估价报告》(君安衡平评报字[2023]第41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31-36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资产类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转让方及其他相关第三方应补缴及承担的全部税费)

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知悉并同意本项目标的存在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开发商及有关单位配合办理房地产权过户事宜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包括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他相关第三方应补缴及承担的全部税费)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5)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按转让方要求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6)同意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0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资产交接并签订《资产交接单》

承诺在受让前已自行尽调了解该标的所欠缴的水、电费及其他能源费用、采暖费、物业费及滞纳金情况,同意该标的交接前欠缴的水、电费及其他能源费用、采暖费、物业费以及滞纳金等费用(及其他欠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如非转让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原因发生逾期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标准扣除5‰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同意并知悉应当持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8)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办理完毕资产交接后(以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为准)3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9)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终结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无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原女士咨询电话0411-84803795、18599997372(工作日8:30-17:00)项目报名普女士报名电话0411-65850523(工作日8:30-17:00)现场报名地址网上报名地址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