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3 05:4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阆中市七里办事处长公大道锦绣新城1幢1单元1层3号

阆中市七里办事处长公大道锦绣新城1幢1单元1层3号 <结束>

资产编号:7488050

209.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1
起始日期
265.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9.82万元
  • 单价:0.79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南充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21
  • 结束日期:2024-09-22
  •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长公大道锦绣新城(西南门)
  • 评估价:0.00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65.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价值及室内
    清房清场:不负责清场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817-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出售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其他<\/span><\/div>建筑面积:<\/span>265.60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77.91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名称<\/span><\/p><\/td>阆中市七里办事处长公大道锦绣新城<\/span>1<\/span>幢<\/span>1<\/span>单元<\/span>1<\/span>层<\/span>3<\/span>号<\/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抵债资产<\/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川(<\/span>2024<\/span>)阆中市不动产第<\/span>0005344<\/span>号<\/span><\/p><\/td><\/tr>房屋所有权人<\/span><\/p><\/td>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pan><\/p><\/td><\/tr>Â<\/span><\/p>Â<\/span><\/p>标的现状<\/span><\/p><\/td>房屋用途及<\/span><\/p>土地性质<\/span><\/p><\/td>批发零售用地<\/span>\/<\/span>商业服务<\/span><\/p><\/td><\/tr>产权证载明<\/span><\/p><\/td>建筑面积:265.60㎡,土地面积:77.91㎡<\/span><\/p><\/td><\/tr>使用情况<\/span><\/p><\/td>被抵债人占居并租赁他人使用,租赁情况不明

<\/span><\/p><\/td><\/tr>附属设施<\/span><\/p><\/td>水、电、气等

<\/span><\/p><\/td><\/tr>1.<\/span>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公司联系<\/span>

<\/span><\/p>2.<\/span>拍卖人所展示的资料与照片仅作参考

<\/span>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2、起拍价:209.824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重大风险披露1、由于现标的物被原抵债人占居并租赁他人使用,故标的物是按现状不交接方式拍卖,即四川阆中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责清场交房

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或长时间内不能完全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权利,各竞买人在拍卖时对此应当清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占用人和租赁人协商解决租赁瑕疵;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及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并且标的物现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故拍卖标的是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内容进行拍卖,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责恢复物理边界

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前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问题作了详尽的说明,同时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实地查勘或委托律师尽职调查是否存在未声明的瑕疵,涉及产权及纳税信息应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预先查询,有关历史欠费、租赁及使用情况应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提前了解等

未开展实地查勘或尽职调查行为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经确认,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竞买成本和确定可接受价位,然后参与竞买、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拍卖的,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经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

若参与竞买人(或者公司)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在拍卖开始前三日到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

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缴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后10日内,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全套成交手续

若委托手续不齐备,则拍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于2024年9月7日至9月20日在原址现场展示,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

联系电话:0817-2800596/15528807551,详情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新网拍卖”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拍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的成交价款缴入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买成功后另行通知)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拍卖成功)

七、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内容,了解标的权属状况及竞买规则、交款方式和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18990763499曹经理咨询电话:0817-2800596/1552880755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6日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9月21日10:00至2024年9月22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1、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在开拍前到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变更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拍卖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逾期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违约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由于本次拍卖标的物评估价格中不包含交易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以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房产交易手续、工本费等

4、拍卖成交后,若标的物权属过户时需要变更房屋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权用途、性质等,由买受人自行按照国家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一切涉及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他可能存在的一些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和全部承担

6、拍卖成交后,若标的物及附属设施需要修缮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7、标的物面积以最终过户时产权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拍卖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1、拍卖成交价以淘宝平台显示的成交价为准,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按成交价的0.2%计收),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成交价款转至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买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2、拍卖成功后,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上述价款均缴入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买成功后另行通知)

对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买受人,在买受人首次付清50%的成交价款后,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按照相关业务规定为其办理按揭贷款

3、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计收),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转入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买成功后另行通知)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广电大厦5楼507号),正式签订《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记录》等全套拍卖文件,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参加拍卖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根据法律规定,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同时,在网络拍卖竞价程序中,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拍卖

九、竞买人请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所有拍卖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确信无异议,一旦竞买人网上报名成立,则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拍卖规则,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十、本拍卖须知由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拍卖须知未尽事宜,请向四川新网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举报

监督电话:18990763499曹经理咨询电话:15528807551/1332076655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6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长公大道锦绣新城(西南门)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