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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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丹徒新区金谷东路68号1幢第2层 <结束>

资产编号:7499097

321.714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18
起始日期
534.4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0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59.592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1.7149万元
  • 单价:0.602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18
  • 结束日期:2024-10-19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 评估价:459.592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34.4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简装
    空置情况:空置
    户口:封.户口情况法院不
    钥匙:承担钥匙配套情况权
    查封情况:被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电话:400-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镇江市丹徒新区宝埝大酒店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及位置镇江市丹徒新区金谷东路68号1幢第2层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苏1112执恢187号房屋所有权证84811242土地使用权证未提供用地规划图(特别是工业厂房)标的所有人镇江市丹徒新区宝埝大酒店标的现状所在层/总层数2/4规划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租赁情况利用现状空置、简装,被查封.户口情况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至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限购情况竞买人需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证策,具体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至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过户限制欠缴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承担按规定各自承担钥匙配套情况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参考价为4595927元,起拍价3217149元,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在此再予以公示特别声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家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

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上述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特别说明:买受人凭纳税凭证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排污、违章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处理(另行支付,不在成交价中扣缴),涉及的上述户名变更手续亦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八、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1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丹徒支行,账号:9558831104000525025,用途注明法院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应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院咨询电话:0511-85319750(周)、0511-85319759(徐)监督电话:0511-85319588联系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区龙山路136号

拍卖须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8日10时至2024年10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1,户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家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按照拍卖法院要求(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以及过户障碍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办理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58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511-85319750(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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