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表标的物名称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小洋镇绿色产业园内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产权证书镇巴县房权证小洋镇字第007866号、镇巴县房权证小洋镇字第007867号标的物所有权人镇巴县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情况权利来源司法拍卖建筑面积17044.10㎡,5365.83㎡用途工业用房户型详见附件总层/所在层3/1-3情况说明该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房屋具有产权证
具体情况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按现状拍卖,待条件具备时办理过户手续
相关物业费及水电欠费自行查询了解,拍卖公告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4日1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小洋镇绿色产业园内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房屋所有权号证号:镇巴县房权证小洋镇字第007866号、镇巴县房权证小洋镇字第00786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7044.10㎡,终止日期:2061年1月10日地上建筑物共6栋,建筑年代为2011年,建筑结构分别为混合、钢结构、办公楼及宿舍楼总楼数为3层,厂房、门卫室及多功能用房总层数均为1层,建筑面积共计5365.83㎡,构筑物共2项,机器设备共23项
评估价:28060700元起拍价:15713992元保证金:790000元增价幅度:70000元
本次拍卖以本院(2024)川1781执恢173号执行案件启动,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
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将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若因不符合限购或相关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选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联系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咨询标的物具体情况及引领看样事宜(看样联系电话:1577565829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卖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
买受人在代为缴纳相关税费后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1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账号:(6228400957348735968),转账请备注完整案号(2024)川1781执恢173号
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本院提供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及A4纸打印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等待法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咨询、看样电话:15775658290(达洲拍卖公司)万源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4日1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万源市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涉及违法、违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若因不符合限购或相关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提供者不得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京东账户应有足够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根据委托评估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12日17时前将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万源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账号:(6228400957348735968),转账请备注完整案号
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本院提供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及A4纸打印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等待法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即视为悔拍并依法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签收人民法院与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标的咨询电话:15775658290(达洲拍卖有限公司)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法院监督电话:0818-2155667万源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