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9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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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铁西社区五金建材产业园49号 <结束>

资产编号:7519086

144.90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12
起始日期
1292.0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12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4.9035万元
  • 单价:0.1122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铁岭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10-12
  • 结束日期:2024-10-13
  •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铁西社区开原市五金建材产业园(榆树堡)
  • 评估价:207.00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92.0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况有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城街铁西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开原宏利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座位数:1.坐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案号(2024)辽0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表拍品名称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铁西社区五金建材产业园49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案号(2024)辽0114执恢871号权证情况无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开原宏利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设计用途工业用房建筑面积1292.02平方米居住情况有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铁西社区五金建材产业园49号2.不动产证号:开原市房权证新城街字第211282-046551-1号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要费用,需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负担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基本状况1.坐落: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铁西社区2.规模:建筑面积1292.02㎡

3.用途:工业用房

4.总层数及所在层:总层数2层,估价对象位于1-2层5.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土地状况描述1.地形、地势:矩形宗地内地势比较平坦

2.开发程度:宗地内外基础设施均达到七通(通道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电讯、通燃气、通热力)水平,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

参考价小写:2070050.00元参考价大写:贰佰零柒万零伍拾元整起拍价人民币:1449035.00元保证金人民币:280000元加价幅度:7000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15840443211二、拍卖方式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止

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咨询展示展示时间: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9时至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均按照相关法律负担

在后续实际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如出现具体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登记备案面积不一致时,房产最终面积以房产部门作出的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五、竞价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于拍卖前十日至法院进行优先购买权登记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账号:033231010200014000043269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成交及后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须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是法人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相关法律规定负担

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九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购买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关于竞买的特别提示:拟以贷款筹集资金的竞买人: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

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辅助机构:沈阳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84044321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址:http://sf.taobao.com/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竞买须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铁西社区五金建材产业园49号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网络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22日15时前缴纳拍卖价款至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必须使用买受人名下银行卡缴纳此款项

(户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账号:0332310102000140000432690),缴纳尾款时务必填写案号,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按相关法律规定负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其他户名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九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购买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15840443211贷款咨询电话:1514032545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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