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2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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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59-1号(盛世天下)的商业房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7530306

238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21
起始日期
6455.1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68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87.164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80万元
  • 单价:0.3687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宜昌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21
  • 结束日期:2024-10-22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59号
  • 评估价:2987.164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455.1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执行处置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3日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产证号:宜市房权证猇亭区字第0399178号;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14)第190104419-2-0101号;建筑面积:6455.19㎡;土地面积:1160.10㎡;房产登记用途:商业;土地登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期限为2050年6月29日;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有租赁(租赁期至2026年6月30日),租金已付完

参考价:2987.1643万元,起拍价:2380万元,保证金:47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1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

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应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函;未提交书面承诺函直接报名的,视为承诺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法院审核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

所欠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燃气、宽带及过户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及时主动到相关主管部门申办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调控或政策条件等)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623263760010049395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上述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17-6332072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52号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拍卖须知(第一次)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为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位于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59-1号(盛世天下)的商业房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

房产证号:宜市房权证猇亭区字第0399178号;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14)第190104419-2-0101号;建筑面积:6455.19㎡;土地面积:1160.10㎡;房产登记用途:商业;土地登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期限为2050年6月29日;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有租赁(租赁期至2026年6月30日),租金已付完

(2)标的位置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和视频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18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按网络系统提示报名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0月2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623263760010049395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并在2024年11月1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52号)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三、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积极主动到相关主管部门申办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

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调控或政策条件等)导致不能或逾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费、水、电、燃气、宽带等户名变更手续,过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燃气、宽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17-6332072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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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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