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其他<\/span><\/div>建筑面积:<\/span>549.70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285.43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该房产暖气和自来水管漏水,<\/font><\/span>室内部分位置透寒,部分墙皮脱落,经过维修后,<\/span>可以正常使用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关于对庄河市兴达街道迎宾大街原营业用房进行拍卖的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将于2024年0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0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对庄河市兴达街道迎宾大街原营业用房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注:2024年0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0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竞买标的物为庄河市兴达街道迎宾大街的原营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为54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5.43平方米,用途为金融,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35年9月18日
二、重大事项披露:无
三、竞价方式:起始价274.85万元,保证金28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或其整数倍
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时5分钟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价余款支付:1.参与竞价报名时,系统会提示竞买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规则遵循阿里拍卖平台规则
2.竞价成功后,7天内在淘宝订单支付尾款
3.由于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您使用的网银银行限额
五、收费规则:阿里拍卖平台按照系统成交价对买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关于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等请见“阿里拍卖-帮助中心-买家帮助”的收费规则栏目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1.参与竞买人须开设淘宝账户
2.参加竞买前请自行评估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农行员工及其利益关系人不得购买处置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项目经理联系
八、成交确认书签署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交付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签署《成交确认书》
九、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需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其余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其他:无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66175922,15940840951联系地址:庄河市新华路南段4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2024年09月10日竞买须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定于2024年09月29日10时至2024年0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2.转让标的:为庄河市兴达街道迎宾大街的原营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为54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5.43平方米,用途为金融,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35年9月18日
3.竞价方式: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4.竞价时间:2024年09月29日10时至2024年09月30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竞价起始价:274.85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或其整数倍
6.竞价保证金: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800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7.成交尾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结束后7个自然日通过淘宝订单支付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约定资产交割事项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竞价尾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有权重新组织竞价,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原买受人进行追索,原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本竞价须知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