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出资款形成的债权本金200,000,000元及利息15,590,410元,合计215,590,410元
权利来源工商登记部门记载、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债权审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权证情况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债权审查报告拍品所有人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拍品介绍:1、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粮旅游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刘卫,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粮集团”)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认缴方式为:货币出资或非货币出资或股权等,应于2016年9月1日前足额缴纳上述出资
截至2019年7月31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吉粮旅游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止,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20,000万元未实缴到位
吉粮旅游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被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此外,2018年5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8)吉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吉粮旅游公司于2020年4月向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因欠缴上述出资款形成的债权,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作出债权审查报告,确认吉粮旅游公司申报的债权本金200,000,000元及利息15,590,410元,合计215,590,410元
2、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为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出资款形成的债权
3、风险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风险由竞拍人自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竞拍成交人能否对相关义务人收回款项等
除以上拍品介绍中涉及到的相关工商资料、债权审查报告外,管理人无其他证据材料可提供
4、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2)与本次拍卖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相关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3)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4)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股东的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多少应缴未缴股东出资额不做任何保证;(6)拍卖成交后,涉及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完成变更程序和手续,由于未按时完成权属变更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8)破产企业或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竞买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年6月30日10时至2021年7月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5、管理人对竞买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并不得以不了解有关情况或相关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拍卖无效
6、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时间为准,自拍卖标的物交付之日起,拍卖人视为已履行完毕义务
7、本次拍卖的债权类资产为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出资款所享有的债权,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2日裁定受理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故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回收的可能性,请竞买人谨慎竞拍,拍卖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对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起诉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出资款形成的债权本金200,000,000元及利息15,590,410元,合计215,590,410元
具体详见附件《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拍卖标的风险提示鉴于本拍卖标的存在重大风险,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2)与本次拍卖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相关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3)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4)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股东的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多少应缴未缴股东出资额不做任何保证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3、其他特别提示(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2)在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均归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全体债权人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3)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
4、起拍价本标的起拍价:人民币51,763,257.49元,保证金:5,176,325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三、咨询、看样时间1、咨询时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07313578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6:00)
2、看样时间因拍卖标的为应收类资产,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需要翻阅财务资料的,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安排翻阅时间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本次拍卖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作为联合体参与竞价,且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无
截止到本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价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九、过户登记及税费承担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三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管理人仅从收取的拍卖款中退还垫付款,垫付款如超过拍卖款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所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十、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1、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竞买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并向淘宝支付(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2、支付标准根据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缴费方式为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3、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注意:专票仅可通过电脑端申请开具,普票仅可通过手机端申请开具)
十一、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五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市永定支行,账号:592474886168)或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指定账户,,并向管理人出具相应付款凭证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竞买人悔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竞买须知》、《重要提示》部分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原买受人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失
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竞价成功确认书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三、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府城新大新公司二楼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管理人将持有的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凭证(凭证并不完整,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的复印件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交付义务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于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3、拍卖成交后,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无法开具收据、发票等票据
十四、权属争议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十五、重要提示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公告、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甘律师18073135789联系地址:管理人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府城新大新公司二楼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法院监督电话:0744-8283845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竞买须知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年6月30日10时至2021年7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理单位: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重要提示》、《拍卖公告》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了解全部内容,遵守告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股东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出资款形成的债权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举行,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已根据管理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出卖人对应收款项是否能收回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自行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应收款项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款项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2)与本次拍卖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相关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3)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4)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股东的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多少应缴未缴股东出资额不做任何保证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的,请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及时与管理人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因委托手续不全或者代理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失由竞买人及委托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部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市永定支行,账号:592474886168)或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指定账户,并向管理人出具相应付款凭证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变卖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府城新大新公司二楼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管理人将持有的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凭证(凭证并不完整,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的复印件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交付义务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于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四、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按公告中明确的承担,公告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七、本次拍卖所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向管理人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文件资料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二、参加竞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