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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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颂和水库(隆平小区)2#楼二单元06号(B206)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7539205

100.09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1-09-19
起始日期
65.84平方米
建筑面积
1.520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0.094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0.0944万元
  • 单价:1.5203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三亚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1-09-19
  • 结束日期:2021-11-18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颂和水库隆平小区
  • 评估价:100.094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8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普通装修,室内装饰
    空置情况:闲置
    钥匙:况无钥匙情况有房屋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目(隆平小区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附近有三亚市第十小学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可提供的文件1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厨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执行案号(2021)湘13执174号标的名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颂和水库南侧”隆平高科科技交流与专家生活区”项目(隆平小区)2#楼二单元06号(B206)一套住宅房地产权利情况产权证号琼(2019)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9104号标的所有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1年4月27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可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通知书

标的介绍用途住宅建筑面积(m2)65.84分摊面积(m2)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总证,未办理分证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楼层2层/共6层租赁情况无钥匙情况有房屋的使用现状闲置实物状况普通装修,室内装饰装修计入本次拍卖范围

外墙面涂料、内墙面墙漆、地面瓷砖、天棚油漆、厨房安装整体橱柜、安装入户防盗门及室内木质门、铝合金窗

周边配套小区周围环境整洁,基本无空气、噪声、水等污染,道路清洁,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周边基本没有高压输电线路、无线电发射塔、垃圾站等;小区内绿化程度较高,公共绿化较多,环境优美

人文环境:区域内居住小区档次尚可,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较好,一公里范围内有17路公交车经过,交通较便捷

估价对象其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齐全附近有三亚市第十小学、六道幼儿园、伊奥体育馆、六道百货超市、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民居委会、田独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较好

(家具电器详情见标的物附件)评估值1390200元';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颂和水库南侧”隆平高科科技交流与专家生活区”项目(隆平小区)2#楼二单元06号(B206)一套住宅房地产变卖公告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8/03)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颂和水库南侧”隆平高科科技交流与专家生活区”项目(隆平小区)2#楼二单元06号(B206)住宅房地产

权证号:琼(2019)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9104号,建筑面积65.84平方米

评估价:1390200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包含估价对象与其功能相匹配的、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的价值,包含其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价值,)变卖起拍价:1000944元,变卖预缴款:1000944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

咨询联系人:湖南帮众拍卖有限公司尹女士;联系方式:17373853260

四、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账号:76012485097555484)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监督电话:0738-8260503,技术咨询:0738-8261351,请于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变买须知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变前三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人民币1000944元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从平台获取成交确认书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注明(2021)湘13执174号成交余款,账户如下:户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账号:76012485097555484并在余款到账后与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806号)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88620697,执行法官电话:16617385222(陈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田独村颂和水库隆平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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