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东进村各类苗木资产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标的物所有人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21日标的物介绍及情况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种类主要为香樟树、栾树、榉树、桂花等,共计约16926株,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28273.00元
2.本次苗木资产采取“按现状整体拍卖”的处置方式进行
3.本次拍卖所披露的有关资料及数据仅供竞拍人参考,具体苗木种类、规格及数量等均应以交接时的现场实际为准;因本次拍卖时间与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存在一定时间间隔,人民法院、管理人及玉粮公司不对苗木的存活率进行保证;届时即使有所误差,标的价款、软件服务费等有关款项概不作任何退补
4.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整体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当及时接收标的物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接手续,可能产生的交接或者其它各类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办理移交完毕或者视为办理移交完毕交接手续后,则标的物后续维护、管理、毁损、灭失风险等有关事宜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自担风险,人民法院、管理人及玉粮公司将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苗木资产种植于南湖区七星街道东进村的一处承包地块上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与管理人办理完毕交付手续之日起60日内将该苗木资产全部自行移栽他处,并及时将所涉地块按有关规定予以回填恢复,且移植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纠纷及有关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买受人有意向继续使用土地的,买受人须自行与所涉单位、人员进行洽谈,管理人不作任何结果承诺,且与管理人无涉
6.本次苗木资产品种多、数量大,且在苗木移植转移过程中不排除发生纠纷的可能
故为了本次苗木资产顺利交接,尽量避免各方产生矛盾,管理人特别建议:有意竞拍者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研判本次苗木的有关情况及瑕疵,提前与相关单位、人员协商达成苗木移植转移方面的有关意向性共识,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报名参与竞买
7.本次拍卖的苗木资产其具有特殊性,可能会涉及相关的林业法规,意向竞拍人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当地林业部门政策
买受人须理解管理人、玉粮公司及人民法院不承担因无法正常移栽转移标的物而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取得竞拍资格的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
权力限制情况查封无抵押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成交后标的物的提取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移标的物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一批苗木的公告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6日10时至2024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南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与管理人办理完毕交付手续之日起60日内将该批苗木资产全部自行移栽他处,并及时将所涉地块按有关规定予以回填恢复,且移植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纠纷及有关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买受人有意向继续使用土地的,买受人须自行与所涉单位、人员进行洽谈,管理人不作任何结果承诺,且与管理人无涉
5.本次苗木资产品种多、数量大,在苗木移植转移过程中不排除发生纠纷的可能
故为了本次苗木资产顺利交接,尽量避免各方产生矛盾,管理人特别建议:有意竞拍者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研判本次苗木的有关情况及瑕疵,提前与相关单位、人员协商以及苗木移植转移方面的有关意向性共识,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报名参与竞买
6.本次拍卖的苗木资产其具有特殊性,可能会涉及相关的林业法规,意向竞拍人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当地林业部门政策
买受人须理解管理人、玉粮公司及人民法院不承担因无法正常移栽转移标的物而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二、拍卖标的概况该批苗木资产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东进村面积约为282.74亩,该批苗木数量较多,种类主要为香樟树、栾树、榉树、桂花等,共计约16926株;根据平湖市正元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的平正评报字【2023】第273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28273.00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种类、规格及数量等最终应以交付时的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拍卖起拍价:2113675.78元,保证金:430000.00元,增价幅度:215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夏律师联系方式:13067618820)
三、咨询及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00-15:00,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电话联系
四、特别说明1.本次苗木资产采取“按现状整体拍卖”的处置方式进行
2.本次拍卖所披露的有关资料及数据仅供竞拍人参考,具体苗木种类、规格及数量等均应以交接时的现场实际为准;因本次拍卖时间与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存在一定时间间隔,人民法院、管理人及玉粮公司不对苗木的存活率进行保证;届时即使有所误差,标的价款、软件服务费等有关款项概不作任何退补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公司委托自然人参与竞拍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委托书,应载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并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税款:因本次资产处置所发生的各项税款均由买受人承担
2.费用:因本次资产处置产生的费用,及各类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成交后,涉及标的物从原地移栽转移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搬运费、运输费、土地修复费、以及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赔偿罚款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拍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如拍卖时间延期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一)第一步: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先联系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二)如买受人委托他人前来办理交付的,应提供:1、买受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应注明本人无法前来的理由),买受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加盖公章;2、买受人身份证原件(非自然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同时买受人本人应保持电话畅通,管理人通过电话核实信息后予以办理手续
十二、特别提醒(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067618820夏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573-82318141叶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拍卖须知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6日10时至2024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南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质量、种类、规格及数量等所有要素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管理人对标的质量、种类、规格及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430000元以上)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3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支付,如拍卖时间延期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晋阳东路818号国开商会大厦1号楼9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二、如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73-82318141叶法官管理人咨询电话:13067618820夏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嘉兴市玉粮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