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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序号资产名称金额(元)1对黄某某、魏某某等六户涉港澳台应收账款6739071.72元人民币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罚息等
';中房集团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中房集团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监督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及起拍价(一)资产构成资产名称:对黄某某、魏某某等六户涉港澳台应收账款债权6739071.72元人民币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罚息等
【注】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晚于开拍前3日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并添加至阿里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行使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二)起拍价说明本次起拍价原则上是以评估价为基础设定,如资产曾经拍卖并流拍,则以上一次拍卖价格为基准降价
综上,本次拍卖起拍价:48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本清算组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具体由机构安排联系人:荣女士,联系方式18514220654
因疫情原因和所拍卖债权本身特点,清算组不组织统一看样环节,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开展调查了解工作
未开展相关调查了解工作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债权状况的确认,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不晚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清算组提出
三、重要提示1.按照处置方案,为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本次应收账款债权拍卖为清算组作为债权出让方保留所出让债权在受让人实现债权后收益权利的拍卖,竞买人需认可并同意如下条件:①债权竞买受让人与作为债权出让人的清算组需就债权后续变现后扣除拍卖价款、拍卖费用和相关变现成本后的收益需按比例分成;②竞价结束签署成交确认书前,竞买受让人需另外缴纳成交价20%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债权变现后收益分成的安排兑现(无息返还);③成交后,竞买受让人在实现债权过程中需接受清算组的监督和审计;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与清算组签订包括上述条件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协议
2.清算组与竞买人之间的分成比例随相关拍卖价格变化而变化,本次拍卖具体分成比例见下表:债权实现后收益清算组分成比例竞买人分成比例100%80%20%3.鉴于清算组所掌握资料的有限性,中房公司及清算组不对本拍卖的债权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作出承诺
如本债权受让人在后续追收债权过程中出现基础债权问题,相关债权被确认为不真实、不成立等情况,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4.中房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于2000年5月被法院受理,2001年12月14日,法院裁定宣告中房公司破产并进入破产财产处置程序
本次拍卖的部分债权的执行案件2004年已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清算组先后两次申请对上述债权恢复执行
因上述债权对应的合同、往来账款等文件未经审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难以查实,且清算组认可债务并未履行完毕,2022年8月法院出具《不予恢复执行通知书》,故不予恢复执行,现予债权拍卖处置
四、关于拍卖标的物的特别事项说明:(1)清算组不保证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债权”)债权清单等单证材料中列示的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部分或全额回收的可能性
与该债权有关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中房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工程维保、质量担保、逾期交付等)将一并转由买受人承受;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中房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清算组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原始文件或复印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4)清算组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身份信息、交易标的物及金额因涉港澳台、涉刑事案件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5)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死亡、失去行为能力等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债权不真实等诉讼风险;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请务必留意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部分回款情况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9)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买受人应自行调查、判断;(10)竞买人同意因本次拍卖及后续债权追收等产生的与拍卖行为有关的纠纷均由债权转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债权以其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债权资料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调查了解,未调查了解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户籍登记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失信记录、被强制执行记录或被限制高消费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设立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失信记录、无被强制执行记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不能成交,相应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充作破产财产用于清偿破产企业债务,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签订拍卖协议、债权资料交付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清算组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清算组将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事后委托补办手续
因未及时在清算组处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方式和成交条件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过程中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仅指费用最终承受方,不改变税收行政法律关系中纳税义务人的身份)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中房集团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账号:2000000018492】
3.综合服务费1000元由买受人请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户名: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020004960920145228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清算组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另行缴纳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债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交付工作
2、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30日内,对于实物动产清算组将提供实际交付的条件;对于权利财产,清算组将交付相应权利凭证
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清算组,过期未作说明产生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其他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工作日10:00-17:00)
咨询联系电话:18514220654;法院监督电话:010-80122342;阿里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中房集团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中房集团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户籍登记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失信记录、被强制执行记录或被限制高消费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设立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失信记录、无被强制执行记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不能成交,相应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充作破产财产用于清偿破产企业债务,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二十九条破产案件涉及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管理人;(三)网络拍卖平台;(四)拍卖辅助机构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签订拍卖协议、债权资料交付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清算组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清算组将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事后委托补办手续
因未及时在清算组处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晚于开拍前3日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并添加至阿里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阿里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平台账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
十、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另行缴纳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债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交付工作
2、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30日内,对于实物动产清算组将提供实际交付的条件;对于权利财产,清算组将交付相应权利凭证
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清算组,过期未作说明产生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组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清算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转让手续及办理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转让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清算组将给予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仅指费用最终承受方,不改变税收行政法律关系中纳税义务人的身份)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权属变更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清算组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8514220654阿里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中房集团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