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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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关于上海海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或有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7548789

443.455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10
起始日期
2024-10-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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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43.455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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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443.455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奉贤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4-10-10
  • 结束日期:2024-10-11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3265号
  • 评估价:443.45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小区:及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法定代表人:陈兵
    座位数:一座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拍卖起拍价5,543,1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上海<\/span>海禹市政工程<\/span>有限公司<\/span>(以下简称债务人)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有债务的债权

<\/span><\/span><\/p>详情:2018年10月20日,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承包人,以债务人为分包人,签订了《土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上海奉贤区07F-01地块城市综合体项目;合同暂定总价35,220,000元

Â<\/span><\/span><\/p>2024年2月25日,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陈兵向管理人陈述,该项目中债务人的工作于2019年完成,但是由于工程系奉贤万达地产项目,且已经烂尾,所以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收到业主方款项,故拒付债务人剩余工程款

<\/span><\/span><\/p>据管理人查得2019年6月13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债务人发票开具总额为43,384,327元,2019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收款金额总额为35,465,480元,票款差额为7,918,847元

管理人于2024年3月8日向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寄发了征询函,函件于2024年3月9日签收但无回复

ÂÂÂ<\/span><\/span><\/p>管理人于2024年6月6日前往上述工程所在地实地勘察,现场情况显示奉贤富力万达项目目前暂时停工,仅完成了房屋主体框架结构的部分施工,其余工程均停工待建,且现场无其他正在施工的情况

<\/span><\/span><\/p>据此,管理人判定债务人对<\/span>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span>可能存在或有债权<\/span>7,918,847元<\/span>,但不排除对<\/span>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span>存在或有债务需要进一步清偿的情况

并且<\/span>,由于目前上述工程复工时间尚不明确,债权收回时间难以估算

<\/span><\/span><\/p>上述标的拍卖起拍价5,543,192.9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span>幅度:<\/span>1<\/span>0<\/span>,<\/span>0<\/span>00<\/span>元及其倍数

<\/span><\/span><\/p>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span><\/b><\/b><\/span><\/p>1、管理人<\/span><\/b>除上述<\/span><\/b>查询到<\/span><\/b>的情况,<\/span><\/b>无法向买受人移交任何资料

<\/span><\/b><\/b><\/span><\/p>2、管理人不保证本次出售的或有债权确实成立,<\/span><\/b>上述或有<\/span><\/b>债权有不成立的可能性,买受人应慎重考虑,谨慎参拍

一旦买受人参拍,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或有债权所有显性或隐性的一切瑕疵

<\/span><\/b><\/b><\/span><\/p>3、管理人无法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本次拍卖的或有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span><\/b><\/b><\/span><\/p>4、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b><\/b><\/span><\/p>5<\/span><\/b>、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b><\/b><\/span><\/p>6<\/span><\/b>、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可能无清偿能力,管理人不确定该债权能否收回

<\/span><\/b><\/b><\/span><\/p>7<\/span><\/b>、拍品或有债权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span><\/b><\/b><\/span><\/p>8<\/span><\/b>、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b><\/b><\/span><\/p>9<\/span><\/b>、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span><\/b><\/b><\/span><\/p>1<\/span><\/b>0<\/span><\/b>、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span><\/b><\/b><\/span><\/p>1<\/span><\/b>1<\/span><\/b>、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span><\/b><\/b><\/span><\/p>1<\/span><\/b>2<\/span><\/b>、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b><\/b><\/span><\/p>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span><\/b><\/b><\/span><\/p>1<\/span><\/b>3<\/span><\/b>、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债权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span><\/b><\/b><\/span><\/p>1<\/span><\/b>4<\/span><\/b>、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span><\/b><\/b><\/span><\/p>1<\/span><\/b>5<\/span><\/b>、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保证人等相关担保权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管理人无法给买受人开具发票<\/span><\/b><\/b><\/span><\/p>1<\/span><\/b>6<\/span><\/b>、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的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span><\/b><\/b><\/span><\/p>1<\/span><\/b>7<\/span><\/b>、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债权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债权之间存在关联性

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span><\/b><\/b><\/span><\/p>1<\/span><\/b>8<\/span><\/b>、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span><\/b><\/b><\/span><\/p>19<\/span><\/b>、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span><\/b><\/b><\/span><\/p>2<\/span><\/b>0<\/span><\/b>、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span><\/b><\/b><\/span><\/p>2<\/span><\/b>1<\/span><\/b>、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span><\/b><\/b><\/span><\/p>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债权目的不能实现、债权无法回收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详情:2018年10月20日,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承包人,以债务人为分包人,签订了《土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上海奉贤区07F-01地块城市综合体项目;合同暂定总价35,220,000元

2024年2月25日,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陈兵向管理人陈述,该项目中债务人的工作于2019年完成,但是由于工程系奉贤万达地产项目,且已经烂尾,所以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收到业主方款项,故拒付债务人剩余工程款

据管理人查得2019年6月13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债务人发票开具总额为43,384,327元,2019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收款金额总额为35,465,480元,票款差额为7,918,847元

管理人于2024年3月8日向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寄发了征询函,函件于2024年3月9日签收但无回复

管理人于2024年6月6日前往上述工程所在地实地勘察,现场情况显示奉贤富力万达项目目前暂时停工,仅完成了房屋主体框架结构的部分施工,其余工程均停工待建,且现场无其他正在施工的情况

据此,管理人判定债务人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可能存在或有债权7,918,847元,但不排除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或有债务需要进一步清偿的情况

并且,由于目前上述工程复工时间尚不明确,债权收回时间难以估算上述标的拍卖起拍价4,434,554.32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1、管理人除上述查询到的情况,无法向买受人移交任何资料

2、管理人不保证本次出售的或有债权确实成立,上述或有债权有不成立的可能性,买受人应慎重考虑,谨慎参拍

一旦买受人参拍,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或有债权所有显性或隐性的一切瑕疵

3、管理人无法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本次拍卖的或有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4、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可能无清偿能力,管理人不确定该债权能否收回

7、拍品或有债权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10、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1、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2、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债权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14、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5、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保证人等相关担保权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管理人无法给买受人开具发票16、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的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7、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债权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债权之间存在关联性

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8、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9、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0、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1、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债权目的不能实现、债权无法回收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时间: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因拍卖标的为或有债权,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管理人不对标的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负责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管理人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管理人处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向管理人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管理人不做或有债权能够办理转让的任何承诺

拍品债权转让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注: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10月5日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5日前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拍

管理人咨询电话:申浩律所吴翼江律师13701977976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举报监督电话:021-58951988(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24日拍卖须知上海海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海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有债务的债权

详情:2018年10月20日,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承包人,以债务人为分包人,签订了《土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上海奉贤区07F-01地块城市综合体项目;合同暂定总价35,220,000元

2024年2月25日,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陈兵向管理人陈述,该项目中债务人的工作于2019年完成,但是由于工程系奉贤万达地产项目,且已经烂尾,所以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收到业主方款项,故拒付债务人剩余工程款

据管理人查得2019年6月13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债务人发票开具总额为43,384,327元,2019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收款金额总额为35,465,480元,票款差额为7,918,847元

管理人于2024年3月8日向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寄发了征询函,函件于2024年3月9日签收但无回复

管理人于2024年6月6日前往上述工程所在地实地勘察,现场情况显示奉贤富力万达项目目前暂时停工,仅完成了房屋主体框架结构的部分施工,其余工程均停工待建,且现场无其他正在施工的情况

据此,管理人判定债务人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可能存在或有债权7,918,847元,但不排除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或有债务需要进一步清偿的情况

并且,由于目前上述工程复工时间尚不明确,债权收回时间难以估算上述标的拍卖起拍价4,434,554.32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1、管理人除上述查询到的情况,无法向买受人移交任何资料

2、管理人不保证本次出售的或有债权确实成立,上述或有债权有不成立的可能性,买受人应慎重考虑,谨慎参拍

一旦买受人参拍,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或有债权所有显性或隐性的一切瑕疵

3、管理人无法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本次拍卖的或有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4、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可能无清偿能力,管理人不确定该债权能否收回

7、拍品或有债权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10、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1、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2、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债权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14、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5、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保证人等相关担保权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管理人无法给买受人开具发票16、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的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7、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债权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债权之间存在关联性

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8、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9、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0、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债权目的不能实现、债权无法回收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等相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受让等风险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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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3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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