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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p><\/span><\/div><\/div><\/div><\/div><\/div><\/div>';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物系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辰泰公司)对天津助友重工机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助友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辰泰公司账面记载金额1900万元,助友公司清偿300万元,该还款记录未入账,故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600万元
起拍价:784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392000元(人民币)加价幅度:78400元(人民币)二、特别提醒:1、有意竞买者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款项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本次拍卖不设实地看样,意向竞买人请自行调查助友公司的清偿能力并承担风险
2、对于需进行后续处理的应收账款,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涉及的费用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无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联系地址等无法有效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请竞买人充分了解其产生的法律风险
标的物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4、标的物是否真实或有效、能否追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请自行调查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标的物真实或有效、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7天内,联系管理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管理人予以配合,由买受人与辰泰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将接管到的与标的物相关的会计资料复印件(但不一定齐全及准确)移交给买受人
协议生效后,辰泰公司与买受人共同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但可能存在无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联系地址等无法有效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请竞买人充分了解其产生的法律风险
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在报刊上刊登公告、邮寄、当面送达等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主动与管理人完成标的物的债权转让手续的,视为辰泰公司及管理人已交付完成,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淘宝软件服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本次拍卖管理人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资产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因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至拍卖日前,工作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接受咨询,咨询电话:马律师,022-27822026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七、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需另行向拍卖平台支付成交价款千分之五的软件服务费,五十万元封顶
十一、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可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齐全,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环湖中路支行账号:0224250104000125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交齐全部拍卖款后,办理移交手续,拍卖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移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中对标的物情况的描述、介绍及照片与现场实物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022-27822026马律师法院监督电话: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022-2802460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24日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应收账款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5日前向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才能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之内付齐价款,付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并在交齐拍卖成交价款后的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环湖中路支行账号:0224250104000125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因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淘宝软件服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管理人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件,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监督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022-280246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022-27822026马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天津市辰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