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见报告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公告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新联北大街83丙-甲6号,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374号,面积3263.76平方米,评估价12,735,192元,起拍价9169339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每次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起至拍卖结束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7-2696688辽宁京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院299102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特别提醒: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拍卖人站前区人民法院不负责承担和协调因过涉及的一切费用,若竞买人负担卖方税费后,可另行向房屋所有人或所有权人通过诉讼等方式另行追偿
竞买人竞买房屋视为对税费等费用负担情况的认可,不得要求本院承担任何税费
税费缴纳的具体事宜,详询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局法院查扣标的物之后产生的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土地属于划拨还是出让,详询登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竞买后需补交相关费用方可办理产权登记
目前该房屋成交后,过户方式为解除房屋土地的查封后,银行解除抵押权,二证合一后予以过户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账号:6232630500101347052),如未按指定期限内汇入拍卖成交余款,出现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417-2696688/辽宁京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417-2991007/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网址: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2024年9月27日13:57:20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时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营口分行,账号:),并在2024年12月27日24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7-2991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17-2991025.京东司法拍卖专线400-622-9586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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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营信房地估字〖2024〗第0040号
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营口中大置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83丙三处商业服务涉执房地产司法评估
估价委托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房地产估价机构:营口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廉 洁(注册号2119960005)
霍志萍(注册号2120130063)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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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营信房地估字〖2024〗第0040号
致估价委托人函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的委托,本估价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估价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标准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营口中大置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83丙三处商业服务房地产进行市场价格评估
一、估价目的
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为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83丙三处商业服务房地产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3735.30平方米
于价值时点,估价对象不动产权利人为营口中大置地有限公司估价对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估价对象情况明细表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坐落
(营口市西市区)
建筑面积(㎡)用途
所在层数/总层数朝向
建筑结构
建筑年代(年)1
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484号新联北大街83丙-甲2号
232.54
商业服务1-2/6
南北向钢混
2019
2
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370号
新联北大街83丙-甲3号239.00
商业服务1-2/6
南北向钢混
2019
3
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374号新联北大街83丙-甲6号
3263.76
商业服务3-6/6
南北向钢混
2019
合计
3735.30
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估价对象地上建筑物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附着于估价对象房地产之上不可移动或为满足使用功能必须配备的建筑设施、设备,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动产及依附于估价对象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三、价值时点
本报告的价值时点为2024年3月13日
四、价值类型
本报告评估估价对象市场价格
五、估价方法
本报告采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六、估价结果
本报告估价结果如下: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5,538,969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叁万捌仟玖佰陆拾玖元整),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结果汇总表 币种:人民币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坐落(营口市西市区)
所在层数/总层数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评估总价
(元)
1
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484号新联北大街83丙-甲2号
1-2/6
232.54
5,946
1382683
2
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370号新联北大街83丙-甲3号
1-2/6
239.00
5,946
1421094
3
辽(2021)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374号
新联北大街83丙-甲6号3-6/6
3263.76
3,902
12735192
合 计
3735.30
15,538,969
七、特别提示
1、本次估价结果中包含估价对象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因财产拍卖或者变卖之日与价值时点不一致,可能导致估价结果对应的估价对象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欠缴税费状况等与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时的状况不一致,发生明显变化的,估价结果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后才可使用
3、在估价报告使用期限或者估价结果有效期内,估价报告或者估价结果未使用之前,如果估价对象状况或者房地产市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估价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
4、估价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估价对象处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被视为估价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
营口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廉 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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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17-2640555 2
目 录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1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3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6一、估价委托人 6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6
三、估价目的 6
四、估价对象 6
五、价值时点 8
六、价值类型 8
七、估价原则 8
八、估价依据 9
九、估价方法 11
十、估价结果 14
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4
十二、实地查勘期 14
十三、估价作业期 14
附 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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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营信房地估字〖2024〗第0040号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我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在此郑重声明: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本估价报告中对事实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依据客观事实所提出的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它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899-2013《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规定开展估价工作,撰写估价报告
5.参与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于2024年3月13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室内外状况进行了实地查勘并进行记录,但仅限于估价对象的外观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尤其因提供资料有限,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建筑面积数量准确性和相应权益的责任,也不承担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我们不承担对建筑物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
6.没有其他人对本次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 名
注 册 号签 名
签 名 日 期廉 洁
2119960005
2024年4月2日
霍志萍2120130063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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