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7 17:4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房产

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7571936

34.73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11
起始日期
99.8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47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2.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7368万元
  • 单价:0.3478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0-11
  • 结束日期:2024-12-10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千韵坊小区
  • 评估价:62.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9.8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住宅装修情况毛坯地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详。钥匙无拍品介绍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411-
    户型:3室2厅1厨1卫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3室
    卫生间数:1卫
    小区:拍品名称庄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大连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表10拍品名称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拍卖(2024)辽02执恢55号权证情况《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大连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利限制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提供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情况建筑面积99.8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装修情况毛坯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商住用地/出让租赁情况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不详

钥匙无拍品介绍1.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房产

拍卖对象位于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总层数为11层,所在楼层为7层,朝向南北,3室2厅1厨1卫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唯一法院指定机构(辽宁法拍)客服电话:预约看样0411-84313558、贷款咨询13840823003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大连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房产

房屋测绘面积为:99.8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本次变卖的房产评估总价值:62.03万元

变卖起拍价:34.7368万元;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及3000元的整倍数

①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屋、配套设施、室内装修以及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拍卖对象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

②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占用,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拍卖成交后房屋能否办理权证及办理权证所需要的手续、费用等事宜,竞买人请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标的物所在地:庄河市南城区千韵坊小区30号楼2单元701号二、变卖流程:(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变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四、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本次变卖暂无优先购买权人,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1-84313558;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变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

如本次变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变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变卖实际成交为准

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1824469)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411-83775335/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地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质量问题、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变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本次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变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

如本次变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变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变卖实际成交为准

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买受人在缴纳变卖余款后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法院将变卖财产移交买受人,法院提供成交手续后即视为变卖标的的交接完成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1824469)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372321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11-84313558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千韵坊小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