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注: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股权标的情况表标的名称被执行人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的100%股权(认缴出资额109.9万元)资本信息企业名称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法定代表人梁丰敏成立日期1999年3月28日注册资本109.9万元人民币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43416197175类型全民所有制地址漯河市金山路12号经营范围木材及其制成品系列出口、商品加工(上述注册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序号主管部门信息主管部门类型1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权利限制情况本院冻结中提供的文件查封裁定拍品介绍1、因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告知被执行人,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以适当高于(2024)豫1103执恢76号执行案件执行费用的金额(截至2024年9月4日,本金320万,利息3456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445760元、诉讼费及保全费10600元、执行费56680元,共计7169040元)确定起拍价
2、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95/02),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的100%股权(认缴出资额109.9万元)
参考价:7169040元,起拍价716904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因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告知被执行人,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以适当高于(2024)豫1103执恢76号执行案件执行费用的金额(截至2024年9月4日,本金320万,利息3456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445760元、诉讼费及保全费10600元、执行费56680元,共计7169040元)确定起拍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无优先购买权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395-3561811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现状包括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评估作价对应的构成范围实际情况以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除冻结和股权过户手续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账号:77704060000027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豫南口岸七楼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80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95-356181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95/0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用于支付拍卖保证金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账号:777040600004593),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豫南口岸七楼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除冻结和股权过户手续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801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院咨询电话:0395-356181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