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202311010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房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执行裁定书;2、权属证书或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权证号:昌2008004903,建筑面积:3285.92㎡,权属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所在层:32/1;土地分摊面积:212.24㎡,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年8月20日
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湖北新****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土地用途及性质1、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业服务;2、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租赁情况有租赁,现为“肯德基、万方堂大药房、美食城、五芳斋、盒马鲜生配套仓库”在经营使用,部分提交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明细表》),其他未提交租赁合同商铺,租金和租约情况不详
钥匙无钥匙配套设施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1、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起始时间2021年8月27日;2、已抵押,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抵押登记时间为2018年4月2日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昌2008004903,建筑面积:3285.92㎡,权属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所在层:32/1;土地分摊面积:212.24㎡,土地证号:武昌国用(商2008)第3953号,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年8月20日
评估价值:91161700元、起拍价:51050552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加幅度:200000元(或其整数倍)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房号实际用途实际建筑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层高及空间布局建成时间(年)使用及维护状况综合成新率备注1层3室商业服务(肯德基)估价对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防灾、中央空调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较齐全,性能较好
平屋顶,面砖外墙,玻璃大门用餐区:天棚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并安装有孔灯,内墙贴墙砖到顶,地面铺设木地板
备餐区:天棚为扣板吊顶,并安装有孔灯、吸顶灯,内墙贴墙砖到顶,地面铺设地板砖
/商业服务(万方堂大药房)估价对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防灾、中央空调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较齐全,性能较好
平屋顶,面砖外墙,玻璃大门天棚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并安装有孔灯,内墙部分粉刷乳胶漆,部分为嵌入式橱柜,地面铺设地板砖
/商业服务(美食城)估价对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防灾、中央空调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较齐全,性能较好
并安装有1部手扶电梯,可通达至估价对象所在楼栋2层盒马鲜生超市区
平屋顶,面砖外墙,玻璃大门中庭:天棚局部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局部为扣板吊顶,局部粉刷黑色乳胶漆,并安装有孔灯、装饰吊灯,地面铺设地板砖;经营商户:天棚局部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局部为扣板吊顶,局部粉刷黑色乳胶漆,并安装有孔灯、射灯、吸顶灯,内墙局部贴墙砖到顶,局部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暂空置铺面:天棚局部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局部为格栅吊顶,内墙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商业服务(五芳斋)估价对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防灾、中央空调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较齐全,性能较好
平屋顶,面砖外墙,玻璃大门用餐区:天棚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并安装有孔灯,内墙贴墙砖到顶,地面铺设地板砖;备餐区:天棚为扣板吊顶,并安装有吸顶灯,内墙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
/商业服务(盒马鲜生配套仓库)估价对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防灾、中央空调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较齐全,性能较好
平屋顶,面砖外墙,卷闸大门仓库:天棚粉刷乳胶漆,并安装有白炽灯,内墙粉刷乳胶漆,地铺设地板砖
办公室:天棚为扣板吊顶,并安装有吸顶灯,内墙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
/租赁情况明细表序号出租区域实际用途出租面积(㎡)承租方租金水平(元/㎡.月)租赁期限1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裙楼1层3室部分餐饮221.48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肯德基341.8(2023/5/1-2026/4/30)2019/5/1-2029/4/30358.9(2026/5/1-2029/4/30)2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裙楼1层3室部分药房100.09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102020/7/1-2024/6/303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裙楼1层3室部分餐饮78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308.72020/1/1-2024/12/31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或《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上记载的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是否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若因标的物规划、用途发生改变导致的无法过户、使用等问题,与拍卖人无涉
2、拍卖标的物现状有扩建情况(详见补正说明中附图),部分房屋已重新分隔布局(局部与其他相邻房屋连通使用、与楼上打通使用等情况),本次拍卖以《武汉市房产权证附图》记载布局、面积为准,请意向买受人考虑上述情况的过户风险等影响,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勘查实物,了解现状
未现场勘查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人不做瑕疵保证,如原始设计户型已发生改变,评估价值未考虑恢复到原平面布局所需要的改造费,如需恢复原状,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按照现状拍卖、按现状交付
3、评估拍卖为证载面积房地产(包含室内二次装修)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消防、强弱电、中央空调等)、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拍卖标的物目前作为现为“肯德基、万方堂大药房、美食城、五芳斋、盒马鲜生配套仓库”在经营使用,部分提交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明细表》),其他未提交租赁合同商铺,租金和租约情况不详
5、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煤、物业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六、上述标的物现状:现为“肯德基、万方堂大药房、美食城、五芳斋、盒马鲜生配套仓库”在经营使用,部分提交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明细表》】,其他未提交租赁合同商铺,租金和租约情况不详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另诉解决
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受房地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买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
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上述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煤、物业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
如有争议,另行诉讼竞买人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被他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如有争议,另行诉讼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湖北法院司法送达网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144001663)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办理交接手续即为悔拍,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202311010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张经理15927239171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4000066920转1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560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网址: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昌2008004903,建筑面积:3285.92㎡,权属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所在层:32/1;土地分摊面积:212.24㎡,土地证号:武昌国用(商2008)第3953号,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年8月20日
本拍卖标的物已被本院查封正在执行中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和视频
3、租赁及占有使用情况:现为“肯德基、万方堂大药房、美食城、五芳斋、盒马鲜生配套仓库”在经营使用,部分提交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明细表》】,其他未提交租赁合同商铺,租金和租约情况不详
(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查,以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房屋结构与登记备案图纸不符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或者另诉解决
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账号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欠缴费用,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应慎重行使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可能存在的欠缴费用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144001663),并于成交价全款缴清十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拍卖尾款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上述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特别声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