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8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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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1栋3层1室 <结束>

资产编号:7582823

74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13
起始日期
11767.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30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424万元
  • 单价:0.6309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13
  • 结束日期:2024-10-14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街道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东部购物公园c1栋
  • 评估价:13254.83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767.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空置
    钥匙:租赁钥匙无配套设施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公园
    开发商:拍卖仅由湖北同伦拍拍科技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仅由湖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品名称位于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1栋3层1室房屋权利来源市场买受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岸2015014378;建筑面积:11767.43平方米;拍品所有权人武汉**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租赁情况无租赁钥匙无配套设施内部水、电、气等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1、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税费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瑕疵说明该房屋现状为空置;物业费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欠缴1176743元,物业费收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

具体实际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评估价:人民币132548332元,起拍价:74240000元,保证金:7430000元,增价幅度:37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3天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如需贷款,还应符合当地限贷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或限贷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对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买受人,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对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价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或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物现状:该房屋现状为空置;物业费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欠缴1176743元,物业费收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

具体实际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

七、(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与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284000570793304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作【玖誉武汉房估字(2024)第0425-1号】估价报告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704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8284666(湖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18827059714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网址:http://wcqf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拍卖须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13日10时始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位于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1栋3层1室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岸2015014378;建筑面积:11767.43平方米;总层/所在层:27/3;用途:商业服务;登记类型:其它登记;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证号:岸国用商(2016)第722号;土地分摊面积:1088.98平方米;土地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使用情况:该房屋现状为空置;物业费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欠缴1176743元,物业费收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

具体实际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以实际情况为准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竞买与其行为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知的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公示经过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28400057079330467),并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704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8284666(湖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18827059714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网址:http://wcqf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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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街道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东部购物公园c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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