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德善乡莲花村前屯(建筑面积:2319.60平方米,宗地面积:7367.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黑(2018)方正县不动产权第0004351号)的房屋权证情况有拍品所有人方正县山峰铝塑门窗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被方正县人民法院查封法院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基本情况和瑕疵说明1、基本情况:方正县山峰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德善乡莲花村前屯(建筑面积:2319.60平方米,宗地面积:7367.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黑(2018)方正县不动产权第0004351号)的房屋
2、瑕疵说明(1)有关过户事宜、过户税费及相关可能产生的费用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2)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可另行主张
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急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3)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拍卖成交之前由原权利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4)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2024)黑0124执网拍142号方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3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方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方正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1/1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80.8mPMwN)(详细信息见该平台)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德善乡莲花村前屯(建筑面积:2319.60平方米,宗地面积:7367.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黑(2018)方正县不动产权第0004351号)
起拍价为:4,438,677.75元,保证金为:4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法院不统一组织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可另行主张
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急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司法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方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支行,账号:35000866292000515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电话:刘法官13351218729咨询电话:刘法官1335121872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方正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2024)黑0124执网拍142号方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3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方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方正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1/1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80.8mPMwN)(详细信息见该平台)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德善乡莲花村前屯(建筑面积:2319.60平方米,宗地面积:7367.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黑(2018)方正县不动产权第0004351号)
起拍价为:4,438,677.75元,保证金为:4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法院不统一组织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可另行主张
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急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司法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方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支行,账号:35000866292000515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电话:刘法官13351218729咨询电话:刘法官1335121872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