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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一、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基本信息<\/span><\/strong><\/p>会波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胡艳莉,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1321998751,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荣乐西路306号406室、407室,通讯地址位于松江区荣乐西路288号
会波公司经营期限自2000年9月18日至2032年2月23日,工商目前处于存续状态,实际已不再经营
会波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span><\/p>Â<\/p>Â<\/p>Â<\/p>二、会波公司主要资产<\/span><\/strong><\/p>(一)云顶别墅二期项目<\/span><\/strong><\/p>1.<\/span><\/strong>云顶别墅二期项目位于松江区泗泾镇50号地块(松江区泗泾镇6街坊11丘、11\/1丘),该处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3249.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9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52.7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86811.7平方米,权利性质均为出让,土地用途均为普通商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2003年7月24日至2073年7月23日
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均已抵押给浙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登记抵押债权数额为3.8亿元,但抵押权效力除及于上款所述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附和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财产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不以抵押登记本金人民币3.8亿元为限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出具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松江区泗泾镇50号地块(松江区泗泾镇6街坊11丘、11\/1丘)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值为16.6亿元
<\/span><\/p>A.<\/span>项目概览图<\/span><\/p>Â<\/p>Â<\/p>Â<\/p>B.A<\/span>区实拍图<\/span><\/p>Â<\/p>Â<\/p>Â<\/p>Â<\/p>Â<\/p>Â<\/p>Â<\/p>C.B<\/span>区实拍图<\/span><\/p>Â<\/p>Â<\/p>Â<\/p>D.C<\/span>区实拍图<\/span><\/p>Â<\/p>Â<\/p>Â<\/p>2.<\/span><\/strong>地理区位优势及周边配套<\/span><\/p>Â<\/p>Â<\/p>Â<\/p>交通配套:项目距离轨交9号线泗泾站约900米,3站七宝、6站漕河泾、9站徐家汇
沪松公路从泗泾板块穿过,可沿沪松公路上嘉闵高架,方便到达虹桥商务区等地
<\/span><\/p>周边商圈:三湘商业广场、保利悦活荟商业广场、大润发、约5km范围有奥特莱斯、米格天地、山姆会员店,七宝商圈(3站直达)<\/span><\/p>教育资源:附近有松江区泗泾实验学校、松江四中等;幼儿园有松江区第五幼儿园、松江区泗泾幼儿园、海伦幼儿园等
<\/span><\/p>医疗配套: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泗泾医院<\/span><\/p>Â<\/span><\/p>(二)<\/strong>车辆情况<\/span><\/strong><\/p>会波公司名下登记车辆为6辆,其中2辆已被抵押,具体情况如下:<\/span><\/p>Â<\/p>Â<\/p>Â<\/p>备注:<\/span><\/u><\/b>会波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158-3188号房屋及会波公司名下2辆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沪DPQ757迈凯伦、沪JC0050林肯车辆不在本次重整投资范围内,上述担保物处置价值超出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超出部分纳入普通债权进行清偿
<\/span><\/u><\/b><\/p>Â<\/span><\/u><\/b><\/p>三、会波公司负债情况<\/span><\/strong><\/p>1.<\/span>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沪03破297号之二,会波房地产公司在申报期内有145户债权向管理人申报147笔债权,债权申报金额共计2,213,778,166.40元
债权申报期后,有6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6笔债权,申报金额为996,112,052.82元
<\/span><\/p>Â<\/span><\/p>2.<\/u>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沪03破297号之二,裁定书确认121户债权人的135笔债权837,373,930.17元
<\/span><\/p>Â<\/span><\/u><\/p>备注:上述信息仅供参考,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
<\/u><\/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拍卖公告2024年4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3破3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2024)沪03破39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活动(处置单位: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重整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详细阅读《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协议》,自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同意接受《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请竞买人认真阅读;竞买人须在2024年10月24日16时前至管理人处签署该重整投资协议和参拍笔录,经管理人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报名参拍;4.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拍卖只拍一次,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则由已确定的预备投资人竞得;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6.本次拍卖标的所对应的资产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开展尽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7.拍卖标的生产经营的风险由买受人根据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承担;买受人全权负责标的公司的经营、续建、运营管理、不动产销售及交付等相关事宜
8.拍卖款将用于清偿标的公司重整程序中产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管理人报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
9.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本次竞价的标的为重整投资人资格,本次竞价无法开具发票
10.重整计划草案存在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或法院不批准的情形,买受人根据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处理;11.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拍卖成交成为买受人后,可能无法享有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等
12.竞买人知悉并接受因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该记录或将导致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
13.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61,000万元,拍卖保证金为1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
特别说明:1.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全部设立质押;2.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多个人民法院司法冻结;3.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资产设有抵押;4、会波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158-3188号房屋及会波公司名下2辆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沪DPQ757迈凯伦、沪JC0050林肯车辆不在本次重整投资范围内,上述担保物处置价值超出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超出部分纳入普通债权进行清偿
5.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16:00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柏律师,联系方式:18516525149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2、竞买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和条件;3、竞买人应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债权清偿资金,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拍卖,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同时符合上述第1项至第2项条件,其他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第1项、第2项条件
牵头人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换5、对竞买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拍卖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同意接受《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竞买人须在2024年10月24日16时前至管理人处签署该重整投资协议和参拍笔录,经管理人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报名参拍,管理人对竞买人资质仅作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买受人最终因未符合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当在2024年10月24日16时前(含当日)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同时前往管理人处做形式审核和笔录,管理人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方可报名参与公开竞拍,相反则不能参加公开竞拍
(1)主体资格文件
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核定;(2)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3)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4)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承诺函;(5)保密承诺函;(6)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2022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7)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参与庭内外重组、重整等的相关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并购协议等(无案例则无需提供)
纸质报名材料邮寄信息: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栋25楼,联系人:柏律师18516525149
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正式报名参拍;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即视为同意接受《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协议》的约束
四、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
拍辅单位联系人:陶先生13917592019/方先生15618121233;管理人联系人:柏律师18516525149
2.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给予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和标的公司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公开拍卖前确定的预备投资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只拍一次,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上海高院司法拍卖标准定额25万元整),买受人须于重整投资人协议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后3天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乙方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00003046582);如因最终买受人签署的重整投资人协议未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的,则买受人无需支付上述综合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重整投资人协议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后3天内将软件服务费汇款至阿里指定账户;如因最终买受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未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的,则买受人无需支付上述软件服务费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权属争议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的支付1.竞买人须在获得参拍资格办理竞拍手续前向阿里平台支付1000万元的拍卖保证金,后续由管理人和拍辅单位配合办理参拍报名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和按照拍卖公告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
3.其他未成交竞买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4.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因竞买人违反重整投资协议,拍辅机构与阿里拍卖平台有权收取上述综合服务费与软件服务费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人协议经三中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约定和承诺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竞价成功确认书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81号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逾期未签署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扣缴拍卖保证金
十二、限额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后续付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及拍辅单位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拍卖成交成为买受人后,可能无法享有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等
6.竞买人知悉并接受因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该记录或将导致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
管理人咨询电话:柏律师18516525149拍辅单位咨询电话:陶先生13917592019/方先生15618121233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30日拍卖须知2024年4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3破3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2024)沪03破39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活动(处置单位: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重整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数量、登记信息、权属现状、权利限制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办理备案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0月24日前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资格经管理人认可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拖延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柏律师18516525149拍辅单位咨询电话:陶先生13917592019/方先生15618121233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