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2022)黔02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盘县黄什煤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偿还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68万元,利息1236.12万元(2013年8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的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1.5%计算;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的利息以1068万元为基数按月息1.5%计算
2020年6月30日后利随本清)
二、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00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2006元,由盘县黄什煤矿、张*共同负担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6日作出的(2021)黔民终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盘县黄什煤矿、张*上诉,维持(2022)黔02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7日作出《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证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民终131号法律文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已于2021年5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盘县黄什煤矿债权的拍卖公告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月18日10时起至2023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司法(淘宝司法拍卖)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拍品名称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盘县黄什煤矿的债权权利来源生效法律文书权证情况1.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连带债务人张*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拍卖标的: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盘县黄什煤矿的债权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只对本次拍卖的人民法院判决的债权进行交付,出具成交确认书
2.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变化事项,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成交前后,因法院执行、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等原因,导致债权灭失无法实现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公告及其附件对债权的情况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判断、权衡该债权价值的最终依据
5.因资产包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导致的负面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6.本管理人不做协调沟通等相关事宜,请谨慎、理性参拍
一、拍卖标的物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盘县黄什煤矿的债权,拍品具体情况、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等请慎重考虑
市场价:29,187,235.34元(本金10,680,000.00元,利息:18,345,229.34元,案件受理费:157,006.00元,保全费:5,000.00元)
起拍价:15,071,896.33元(第三次流拍价格+第三次流拍日至第四次开拍日期间利息)*80%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标的物价格市场价:29,187,235.34元,起拍价:15,071,896.33元,保证金:200.00万元(不计利息),增价幅度:50.00万元或50.00万元的整数倍
2、管理人所拍卖的标的物,具体现场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至管理人处咨询,未向管理人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包括但不限于:(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所在工商、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交易产生的各项税费及其滋生的一切费用等相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管理人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管理人郑重提示:各竞买人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竞买人无条件同意管理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交付的情况均以成交后债权实际情况为准
3、竞买人自行提取标的物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一旦成交,交付过程中对于标的物的公证、刊登债权转让公告等,标的物交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出价必须对标的物整体出价,整体出价的增价幅度合计应等于50.00万元或5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特别提醒:1、有意竞买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政府、人民法院、税务等相关部门详细咨询相关债权转让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竞买人未咨询清楚导致的损失,管理人概不负责2、拍卖过程中网络拍卖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查询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图片等情况,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因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导致无法过户或者买受人无法有效使用的,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不调整成交价格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月3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不休息),有意者请与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咨询,联系人:林涛,联系电话:180858610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四、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的,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收款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银兴支行、收款账号:0805001400000680)
同时,竞买人还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盘县黄什煤矿债权拍卖尾款”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向竞买人提供收款收据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系统于竞价结束后自动释放并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如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竞买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七、拍卖标的物成交、移交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7个工作日内开始与管理人办理交付手续,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竞买人享有、标的物的责任与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3、拍卖成交后所需的税、费和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拍卖费用(即拍卖佣金)均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
八、重要提示1、因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充分咨询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参见淘宝网“司法拍卖-帮助中心”2、竞买人可登录网拍平台网站,详细阅读网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网址:http://sf.taobao.com/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因债权本身的特殊性,可能存在无法快速过户的情况,对此,提醒买受人务必注意,管理人不作办理手续的任何承诺
4、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盘县黄什煤矿的债权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债权的瑕疵保证,债权能否得以清偿,是否满足预期价值由竞买人自行查看并评估,同时竞买人应自行至管理人处咨询标的物的情况,管理人提供的明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债权的任何保证,买受人不得要求变更拍卖款或取消拍卖
5、本次拍卖为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盘县黄什煤矿的债权、债务等情况,请竞买人通过多种渠道调查、了解、核实详情后谨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公告,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参与竞买的,则竞买人应无条件同意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为准,如交付的情况与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具体数量、规格等不一致的,均以现状为准
6、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7、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
十一、风险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至管理人处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其他事项本标的物自竞买人向管理人交付标的物尾款之日起,标的物所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竞买人承担
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张*对本次竞买的标的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18085861000(林涛);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红山大道51号(昱霖集团四楼)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详见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