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公告(2023)藏0124执恢4号本院定于2023年09月25日10时至2023年11月24日10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变卖财产:财产曲水县南木乡234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起拍价:1624万元预缴款:1624万元保证金:81.2万元加价幅度:8.12万元财产所在地址曲水县南木乡234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利人西藏宝珠食品有限公司房屋规划用途厂房及员工宿舍楼使用面积6510.926㎡建筑结构框架结构房屋朝向简装两栋南朝北、一处厂房坐西朝东、一圈厂房装修情况两栋简装其余厂房均为清水房房屋占有情况空置土地证权:(2015)第234号监证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建成年代2018财产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特别说明:1.本次标的物为双方当事人议价,提供资料有限该标的物信息本院均依据现有的相关资料进行,若后期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确权,以相关部门确权的性质为准,本院不对其作出任何保证承诺.该标的物土地有证、地上建筑暂未办证具体现状请竟买受人自行前往现场看样,上述情况及其他隐性风险请竟买人慎重考虑,拍卖成交后自行负责
2.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我院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
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缴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标的物价格由双方当事人议价为2900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624万元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6.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
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特别提醒: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变卖流程: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09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3年09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曲水县执行专户,开户行:拉萨市曲水县扬州路账号:6228403877020413360】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八、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81.2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09月06日起至2023年09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0891-6288215、17711903151监督电话:0894-5422157(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联系地址:曲水县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