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林芝观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原林芝观世春秋花园酒店现更名为锦鑫酒店截止2038年8月30日的经营权,酒店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南粤大道东侧尼洋大道南侧
建筑物总面积:9036.5平方米,酒店使用面积为7536.5平方米,酒店一层为酒店大堂、餐厅、办公室,2-4层为酒店客房
该酒店设施设备完善,酒店整体装修风格精致、典雅,现有客房65间,酒店有车位35个,酒店餐厅、会议室、二部电梯等设施,空间布局流畅,维护使用状况良好,酒店租赁期限期共20年,第一至第三租赁年度(即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30日)出租方给承租方的装修免租一年、经营免租二年期;第四租赁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年租金为400.00万元(年租金数额可与出租人协商)
本标的物在未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暂由出租人西藏林芝锦鑫投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出租人西藏林芝锦鑫投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健承诺只要拍卖、变卖成交,就立即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经营,后与承租人(被执行人)商定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1日10时至2022年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林芝观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原林芝观世春秋花园酒店现更名为锦鑫酒店截止2038年8月30日的经营权,酒店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南粤大道东侧尼洋大道南侧
建筑物总面积:9036.5平方米,酒店使用面积为7536.5平方米,酒店一层为酒店大堂、餐厅、办公室,2-4层为酒店客房
该酒店设施设备完善,酒店整体装修风格精致、典雅,现有客房65间,酒店有车位35个,酒店餐厅、会议室、二部电梯等设施,空间布局流畅,维护使用状况良好,酒店租赁期限期共20年,第一至第三租赁年度(即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30日)出租方给承租方的装修免租一年、经营免租二年期;第四租赁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年租金为400.00万元(年租金数额可与出租人协商)
起拍价:84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注意: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人需体温正常,佩戴口罩三、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对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向拍卖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酒店租赁期限期共20年,第一至第三租赁年度(即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30日)为出租方给承租方方的装修免租一年、经营免租二年期;第四租赁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年租金为400.00万元(出租人明确表示如有人诚心竞买酒店剩余经营权,年租金数额可协商确定)
3、酒店一层4-7号房屋出租给刘玉,面积为680平米,租赁期限为10年,2021年2月1日起至2031年2月1日止,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两年为免租期,2023年2月1日至2027年2月1日期间年租金为245000.00元,2027年2月1日后每年租金丁为255000.00元
4、酒店一层2-3号铺面出租给西藏驰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面积为292铺面,租赁期限为10年,2020年4月8日起至2030年4月8日止,其中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7日为免租期,2020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租金按每年每平米65元计算;2023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租金按每年每平米71.5元计算,2026年5月8日至2030年5月8日租金按每年每平米83元计算(目前酒店已向西藏驰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收取到2021年11月8日的租金)
四、余款缴纳: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2年2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巴宜支行,账号:25770001040007243)
六、标的物成交后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标的物在未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暂由出租人西藏林芝锦鑫投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出租人西藏林芝锦鑫投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健承诺只要拍卖、变卖成交,就立即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经营,后与承租人(被执行人)商定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2年2月5日前通过拍卖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十、本次拍卖事项已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联系人:其加咨询电话:0894-588452613989948389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2号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竞买须知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未在拍卖公告上体现却不清楚的事宜,向法院咨询,再进行竞拍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
如遇不可抗力,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拍卖择期另行举行
九、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拍卖标的情况介绍:林芝观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原林芝观世春秋花园酒店现更名为锦鑫酒店截止2038年8月30日的经营权,酒店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南粤大道东侧尼洋大道南侧
建筑物总面积:9036.5平方米,酒店使用面积为7536.5平方米,酒店一层为酒店大堂、餐厅、办公室,2-4层为酒店客房
该酒店设施设备完善,酒店整体装修风格精致、典雅,现有客房65间,酒店有车位35个,酒店餐厅、会议室、二部电梯等设施,空间布局流畅,维护使用状况良好,酒店租赁期限期共20年,第一至第三租赁年度(即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30日)出租方给承租方的装修免租一年、经营免租二年期;第四租赁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年租金为400.00万元(年租金数额可与出租人协商)
标的说明如下:酒店一层4-7号房屋出租给刘玉,面积为680平米,租赁期限为10年,2021年2月1日起至2031年2月1日止,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两年为免租期,2023年2月1日至2027年2月1日期间年租金为245000.00元,2027年2月1日后每年租金丁为255000.00元
4、酒店一层2-3号铺面出租给西藏驰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面积为292铺面,租赁期限为10年,2020年4月8日起至2030年4月8日止,其中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7日为免租期,2020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租金按每年每平米65元计算;2023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租金按每年每平米71.5元计算,2026年5月8日至2030年5月8日租金按每年每平米83元计算(目前酒店已向西藏驰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收取到2021年11月8日的租金)
本标的物目前暂由出租人西藏林芝锦鑫投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出租人西藏林芝锦鑫投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只要拍卖成交,就立即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与承租人(被执行人)商定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以及标的物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别拍卖标的物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三、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所需交纳的税费和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