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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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宜宾乾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613362

32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2-20
起始日期
2024-02-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32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宜宾市
  • 用途:无形资产
  • 起始日期:2024-02-20
  • 结束日期:2024-02-21
  •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评估价:32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取消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拍卖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合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的公告宜宾高原农业集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宜宾乾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百分之八十股权拍卖的公告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2月20日10时到2024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宜宾高原农业集团公司名下24个商标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全程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监督,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条六项的职责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破产财产

2、竞拍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优先购买权的权益、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图片、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实地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物为公司股权,请意向竞买人了解标的信息

二、咨询看样自拍卖之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15760070306杨老师(微信同号)

三、拍卖标的物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宜宾乾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百分之八十股权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四、竞买人条件1、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过程中及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本次拍卖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四川胜邦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南门支行账号:224943010400051883、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支付尾款后由管理人联系交付相关手续

2、无论买受人是否按期履行交接手续,自拍卖成交日起(不含拍卖成交日)七日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1、为杜绝任何形式的私下、幕后交易,管理人成员、管理人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成员、管理人聘任的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成员等内幕人士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3、拍卖标的物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使用须符合当地政府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划用途

6、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760070306(工作日联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竞买须知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2月20日10时到2024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宜宾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宜宾乾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百分之八十股权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四、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为股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数量、质量),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1)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为杜绝任何形式的私下/幕后交易,管理人成员、管理人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成员、管理人聘任的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成员等内幕人士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息十、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四川胜邦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南门支行账号:22494301040005188十一、支付尾款后由管理人联系交付相关手续,无论买受人是否按期履行交接手续,自拍卖成交日起(不含拍卖成交日)七日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视为已经接收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十六、拍卖标的物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转让标的物的数量、外在质量、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面积、权属状态及法律瑕疵状态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转让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报告、明细表、已售商品房情况统计表、列示数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交付依据

十七、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使用须符合当地政府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划用途

十八、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九、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咨询看样管理人咨询电话:15760060306(微信同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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