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6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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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A8A868徐工牌XZJ5700JQAY160汽车起重机 <结束>

资产编号:7616558

409.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0-09-14
起始日期
2020-09-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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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9.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其他交通
  • 起始日期:2020-09-14
  • 结束日期:2020-09-15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邓六路捷安通物流园
  • 评估价:5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
    户口:已有户口,买受人无
    钥匙:营运钥匙有所在地停
    查封情况:查封被江苏省徐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本标的咨询编号:WT280587,咨询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湘A8A868徐工牌XZJ5700JQAY160汽车起重机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标的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苏0305执恢246号标的物权证情况车架号(VIN码):LXGDPA707BA010081标的物所有人周成光标的物现状使用性质非营运钥匙有所在地停放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邓六路捷安通物流园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租赁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情况价值时点2013年03月07日VIN码LXGDPA707BA010081车辆制造日期/燃料种类柴油品牌车型徐工牌XZJ5700JQAY160发动机功率/车辆类型全地面汽车起重机排放标准/表征里程46756KM车身颜色黄/黑排量/违章记录不详瑕疵情况/标的物评估价585万元停车费无';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关于湘A8A868徐工牌XZJ5700JQAY160汽车起重机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9月14日10时至2020年0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11,户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湘A8A868徐工牌XZJ5700JQAY160汽车起重机起拍价:409.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评估价:585万元厂牌型号:【徐工牌XZJ5700JQAY160】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特别提醒:(详见标的物介绍)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须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须补交的相关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自行办理税费及过户手续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及其近亲属;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来拍法服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建议通过银行付款)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分行贾汪支行,账号622840045702182926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案号[(2020)苏0305执恢246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等手续,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一百八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相关当事人或案外人员提出异议或异议致诉,则依相关法律规定对异议时间予以扣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一、在司法拍卖中,因部分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

同时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联系人: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贷款服务咨询电话:17696535111(魏经理)法院监督电话:0516—87887879(法院举报监督电话,非拍卖咨询电话!)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前委路东首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09月14日10时至2020年0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11,户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2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及其近亲属;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来拍法服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对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房屋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面积差异、结构调整、质量问题、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标的内如已有户口,买受人无法迁入户口,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分行贾汪支行,账号:622840045702182926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案号[(2020)苏0305执恢246号]拍卖款,并在成交之日起25日内携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法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等手续,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一百八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依法不能交付的情形除外)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如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须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联系人: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贷款服务咨询电话:17696535111(魏经理)法院监督电话:0516—87887879(法院举报监督电话,非拍卖咨询电话!)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邓六路捷安通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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