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6 12:3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锦峰·滨河苑28号楼商业及仓储用房

锦峰·滨河苑28号楼商业及仓储用房 <结束>

资产编号:7621212

3380.74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2
起始日期
973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4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80.7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380.7488万元
  • 单价:0.3475万元/平米
  • 区域:青海省 西宁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02
  • 结束日期:2024-09-03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东路
  • 评估价:3380.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73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扣押、冻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
    小区:·滨河苑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座位数:座21
    拍卖原因:融资
    交通:公交站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9730.00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36289.64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新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临街商铺<\/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锦峰·滨河苑”28号楼位于西宁市城东区七一东路(七一东路与德令哈北路交汇处),距“滨河南路中”公交站约150米,区域内公用设施配套状况较优,<\/span>人流量较多,<\/span>商业经营环境较好

<\/font>28号楼为商住楼,主体三十一层(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九层),负一至负二层为仓储用房,一至五层为商业用房,六至二十九层为住宅用房

标的资产为商业及仓储用房(-2至5层)<\/span>,面积总计<\/span>9,730<\/span>.00<\/span>㎡,其中<\/font>-1至-2层建筑面积为3000.00㎡,<\/span>层高约为<\/font>4.5米,<\/span>为仓储用房;<\/font>1至5层建筑面积为6730.00<\/span>㎡<\/span>,为商业用房

占用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号:青(<\/font>2017)西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818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与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6,289.64<\/span>㎡<\/span>,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font>2049年7月8日

28号楼资产主体、装饰工程、及门窗安装工程均已完工

<\/span><\/p>Â<\/span>资产具体情况见《披露函》

<\/span><\/font><\/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于2024年9月2日上午10时至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延长的除外)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公告如下:资产名称:(2017)青执42之二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锦峰28号楼(建筑面积共计9,730.00㎡)

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东路锦峰·滨河苑28号楼一、资产情况“锦峰·滨河苑”28号楼位于西宁市城东区七一东路(七一东路与德令哈北路交汇处),距“滨河南路中”公交站约150米,区域内公用设施配套状况较优,人流量较多,商业经营环境较好

28号楼为商住楼,主体三十一层(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九层),负一至负二层为仓储用房,一至五层为商业用房,六至二十九层为住宅用房

标的资产为商业及仓储用房(-2至5层),面积总计9,730.00㎡,其中-1至-2层建筑面积为3000.00㎡,层高约为4.5米,为仓储用房;1至5层建筑面积为6730.00㎡,为商业用房

占用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号:青(2017)西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818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与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6,289.64㎡(未分割),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7月8日

28号楼资产主体、装饰工程、及门窗安装工程均已完工,尚未经竣工验收,未办理房产证

资产具体情况见《披露函》二、房屋产权情况“锦峰·滨河苑”28号楼抵债资产所有权自(2017)青执42之二号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转移至我公司,尚未过户至我公司名下,登记产权人为青海锦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担保情况无四、交易对象的条件及限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拍标的涉及的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竞拍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拍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竞拍标的所涉及债权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受资产所在地现行限购政策限制的主体;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直接由转让人扣收,不足以弥补转让人损失的,竞买人将同时赔偿转让人超出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损失

五、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声明: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欢迎符合上述合作对象资格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致电或来函洽谈购买债权资产等事宜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971-8123913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青海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971-812390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2017)青执42之二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位于位于西宁市城东区七一东路“锦峰·滨河苑”28号楼商业及仓储用房,建筑面积共计9,730.00㎡

竞买起拍价:3380.7488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拍标的涉及的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竞拍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拍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竞拍标的所涉及债权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受资产所在地现行限购政策限制的主体;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如本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仍参加竞买的,本人已交纳的保证金直接由转让人扣收,不足以弥补转让人损失的,本人将同时赔偿转让人超出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损失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青海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信达青海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竞拍结束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青海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网络竞价结束后,如有两人以上参与竞价的,经核实无误,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如最终只有一人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需按照有关要求补登报纸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

如果新的竞价者,需要重新竞拍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确保竞买保证金划付我公司账户;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北大街支行,账号:63001513637050003566))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青海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或未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全部成交价款;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青海分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者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信达青海分公司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买受人已向信达青海分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违约金或滞纳金

(二)如买受人违反转让合同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青海分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价款的20%;3.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买受人违反其在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青海分公司均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解除转让合同,转让合同自信达青海分公司通知送达买受人时解除

买受人应向分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价款的20%,如买受人已支付全部或部分转让价款,信达青海分公司有权直接在该等价款中扣除对应金额作为违约金

如该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青海分公司的实际损失,信达青海分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3.受让方应按信达青海分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处置标的转回信达青海分公司的事宜无需征得受让方同意

如信达青海分公司再行委托公开处置、拍卖、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处置标的资产的,受让方应支付再行公开处置、拍卖、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公开处置、拍卖成交金额或处置金额低于本合同项下约定成交价款的,信达青海分公司有权向受让方追索该部分差价

无论转让方是否就受让方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转让方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受让方违约情形超过20%时,重新进行选择

(四)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五)受让方如未按约定或税务机关要求及时缴纳所有税费,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资产竞买成交并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信达青海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拍标的涉及的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竞拍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拍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竞拍标的所涉及债权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受资产所在地现行限购政策限制的主体;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直接由转让人扣收,不足以弥补转让人损失的,竞买人将同时赔偿转让人超出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损失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青海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转让方已经对竞拍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阅读竞买平台上公示的资产信息,竞买人已经对竞拍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拍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竞买人已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资产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资产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因此要求解除转让合同,且无权要求转让方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的金额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4、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除《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披露函》中披露的瑕疵以外,竞拍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义务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和/或原债权文件;(2)义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竞拍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或公告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4)涉诉竞拍标的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5)原债权文件或以物抵债协议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6)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用途和/或其他实际利用情况可能与其规划用途或规划的土地利用要求不一致;(7)有关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面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分摊面积等)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可能存在具体位置无法确定、边界无法明确的情形;(8)委托人(或义务人)可能尚未实际占有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或其已经或将会丧失对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占有(包括但不限于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全部或部分已经被出租、出借或被第三方合法或非法占有),致使委托人(或义务人)无法或难以向受让方交付(转移占有)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9)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存在欠缴或应当缴纳、补缴税收、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情形;(10)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存在尚在建设、延期开工、延期竣工、无法竣工或无法获得竣工证明的情形;(11)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竞拍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12)无法办理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13)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对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14)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的手续);(15)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的质量可能不符合中国法律、政府机构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16)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17)竞拍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18)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竞拍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19)竞拍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20)除前述各项以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披露函》中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竞拍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竞拍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本次竞拍资产按现状处置,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将承担本项目成交前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外的税费及成交后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欠缴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罚金、罚息及因计税价格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等需补缴的税金等

过户时应实际缴纳的税款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青海分公司”抵债资产有关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并在随附的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信达青海分公司将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才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割手续3、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拍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4、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配合反洗钱工作,应“信达青海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青海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何先生0971-8123913;18935622952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写字楼A座21层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东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