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7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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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705号 <结束>

资产编号:7625039

271.911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1-11
起始日期
274.9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89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1.91101万元
  • 单价:0.9891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1-11
  • 结束日期:2024-03-11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
  • 评估价:335.69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74.9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二次装修)、分摊的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乌鲁木齐市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的工作日内(节假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710室
    转让方:大成实业
    座位数:1栋A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3、《
    配套情况:空调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空调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23)新01执恢61号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705号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2023)新01执恢61号执行裁定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所有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拍品现状建筑面积(㎡)结构用途建成年代所在层/总层数274.91钢混办公2017年17/地上25、地下4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05060号【大证】标的四至东至会展大道,南至凤起街,西至凤起街北一巷,北至会展南路东一巷

交通附近有101路、6402路等公交线路途经并设站点,交通便利

现状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705号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74.91㎡,分摊土地面积21.28㎡,钢混结构,办公用途,其他该标的(1701-1710室)存在欠缴费用(税收、物业费,空调费,水、电、暖费等及其滞纳金)等一系列费用合计约19万左右,具体费用以实际现状为准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本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经实地查勘,标的物为简易装修

(5)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6)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变卖公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1时至2024年3月11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705号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74.91㎡,分摊土地面积21.28㎡,钢混结构,办公用途,2017年建成,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05060号

注:【该房产证为17层大证,拍卖成交后需按规定分割房产证能否分割及该面积所对应的实际位置请自行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法院及拍辅公司不作任何承诺;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评估价:3356926元;变卖价:2719110.06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变卖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11时至2024年3月11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

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719110.06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2719110.06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719110.06元将不计息退还

注意事项:本次拍卖包含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装修以及应该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权、通行权等,不包含室内的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利

标的物信息摘自宏昌房估字【2023】第101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经实地查勘,标的物有简易装修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据了解该标的(1701-1710室)存在欠缴费用(税收、物业费,空调费,水、电、暖费等及其滞纳金)等一系列费用合计约19万左右,具体费用以实际现状为准

如有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的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安排时间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四、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变卖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张先生18999181221辅助机构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区人民东路27号拍卖辅助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木先生13999215377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2210室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6日变买须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时至2024年3月11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705号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74.91㎡,分摊土地面积21.28㎡,钢混结构,办公用途,2017年建成,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05060号

注:【该房产证为17层大证,拍卖成交后需按规定分割房产证能否分割及该面积所对应的实际位置请自行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法院及拍辅公司不作任何承诺;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四、注意事项:本次拍卖包含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装修以及应该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权、通行权等,不包含室内的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利

标的物信息摘自宏昌房估字【2023】第101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经实地查勘,标的物有简易装修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据了解该标的(1701-1710室)存在欠缴费用(税收、物业费,空调费,水、电、暖费等及其滞纳金)等一系列费用合计约19万左右,具体费用以实际现状为准

如有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2024年1月11日上午11时至2024年3月11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

七、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719110.06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2719110.06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719110.06元将不计息退还

八、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1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1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三、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变卖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221;账号:99900016200094170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八、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二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张先生18999181221辅助机构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27号咨询电话:木先生13999215377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2210室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6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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