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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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响水县泽州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响水县县城204国道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不动产(一轮二拍) <结束>

资产编号:7638957

42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25
起始日期
1363.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2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59.5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26万元
  • 单价:0.3124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盐城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0-25
  • 结束日期:2024-10-26
  •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金海路/长江路
  • 评估价:759.5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63.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钥匙:况/钥匙/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响水县人民
    交易状态:二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响水县泽州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表标的名称响水县泽州开发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响水县泽州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响水县县城204国道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不动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921执1151号之一权证号苏(2023)响水县不动产权第0094535号权证号标的所有人响水县泽州开发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不动产用途商住/综合楼土地性质出让/自建房是否已腾空/占有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响水县人民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363.80㎡宗地面积2477.3㎡建筑年代/年房屋楼层/楼房屋朝向/瑕疵披露瑕疵披露:案涉不动产原产证面积1363.8平方米

现有面积1277.96平方米,该不动产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其他情况特别提醒:该不动产受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具体详询不动产所在地有关部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法律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缴纳;法律规定应由产权人承担的部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三十日内将垫付的税费票据原件提交至法院,逾期未申请的,垫付税费自行负担,法院不再退还

因标的物情况不一,具体税费情况自行向有关机关咨询法律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物业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排污、违章罚款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涉及上述户名并更亦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及过户保证)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缴纳;法律规定应由产权人承担的部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起拍价:4260000元,保证金:420000元,增价幅度:21000元

瑕疵披露:案涉不动产原产证面积1363.8平方米现有面积1277.96平方米,该不动产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需开设京东账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十日向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快拍嘉”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3912599576或搜索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看样请联系“快拍嘉”,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所须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须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车辆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产生的税、费,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由竞买人承担

【该车辆违章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信息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后需自行承担违章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十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响水县支行,账号:(623263610017848913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3912599576

举报监督电话:0515-86683070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竞买须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5日10时至2024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241,户名: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响水县泽州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响水县县城204国道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不动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车辆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车辆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响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响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余款到达法院帐户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响水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响水县支行,账号:(623263610017848913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所须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须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产生的税、费,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由竞买人承担

【该车辆违章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信息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后需自行承担违章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15-86683069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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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金海路/长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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