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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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路路口圆角三楼 <结束>

资产编号:7641764

0.28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0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28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289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香港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4-10-09
  • 结束日期:2024-10-30
  • 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离岛区圆角
  • 评估价:0.28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江西产权交易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免租装修期:给予1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涉及政府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册资本:70000.0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价款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空调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名称项目编号出租底价0.2898万元/月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详见重大事项附件(请下载)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67号法定代表人黄诚军注册资本(万元)228,7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1100669789461B经营规模大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13宗资产公开拍租方案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4-10-09挂牌公告期16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交易方式具体内容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标的1-5首期支付三个月租金及合同押金,标的6-13首期支付六个月租金及合同押金

租金及合同押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以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国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国盛评字(2024)第051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及合同保证金支付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标的1-2每三个月为一次缴纳期,合同押金为六个月房屋租金,标的3每六个月为一次缴纳期,合同押金为二个月房屋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闲置资产免租装修期:给予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不含在合同期内

5、设有物业费的资产承租人须与上饶市安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配套的《物业管理合同》,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费为每年一次性缴纳,物业费合同与租赁合同年限相同

6、租赁年限:租赁年限均为5年

7、经营范围: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8、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

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

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人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11、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出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价款缴清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承租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2%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7.【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507931237(焦先生)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日15时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拍卖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否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保证金收款账号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

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出租标的地址出租面积出租用途出租期限免租期限配套设施租金支付方式出租标的权证信息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出租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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