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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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瑞华大厦5层D号铺(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4商铺) <结束>

资产编号:7654513

451.1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30
起始日期
504.6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9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51.11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1.117万元
  • 单价:0.894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30
  • 结束日期:2024-12-29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
  • 评估价:451.1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04.6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大厦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注:1、标的物情况说明摘自《网络询价报告》及不动产查册,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从2000年1月起至2024年1月总欠物业管理费375497.7元以及公共维修费用共计1449.6元,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据09CH88201028000004号《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显示建筑面积为504.6271平方米,房管部门登记的预售建筑面积为519.72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以不动产部门最终确认为准

如需办理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等手续请于开拍前5日向本院递交书面材料

';变卖公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瑞华大厦5层D号铺(现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4商铺)

实物现状详见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粤美评报字F24A025(2024-FA042)号评估报告

处置参考价、变卖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处置参考价:8055660元,变卖价:4511170元,保证金:451117元,增价幅度:22555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优先权情况、通知情况:1.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依法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安排集中看样咨询电话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020-32620869、400-8733066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增价变卖,网络司法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特别提醒:据调查反馈,拍卖标的物无对应铺号,申请执行人指认由“学而好教育”使用中,毛坯状态,现状可能发生改变,自行核实并考虑风险问题

从2000年1月起至2024年1月总欠物业管理费375497.7元以及公共维修费用共计1449.6元,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据09CH88201028000004号《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显示建筑面积为504.6271平方米,房管部门登记的预售建筑面积为519.72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以不动产部门最终确认为准

如需办理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等手续请于开拍前5日向本院递交书面材料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标的物变卖成交后,本院移交标的物,本院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价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61958,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3)粤01执恢563号”],并在交齐变卖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73、020-32620869

竞买须知(变卖)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变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在变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即变卖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另外,根据国家及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价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61958,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3)粤01执恢563号”],并在交齐变卖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变卖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73、020-32620869

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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