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见公告<\/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7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拍卖活动由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免费辅助拍卖服务,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财产眉山市青神县青衣大道8栋1-2楼4号商业房屋【房屋唯一号:67120、67265,现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568号(鑫府·新天地)8幢1-2层4号】起拍价:2096426.23元保证金:209642.62元加价幅度:500元财产所在位置青神县青衣大道568号(鑫府·新天地)房屋权证号川(2024)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846号,此为初始登记大证号,拍卖成交后可办理分户产权
所有权人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408.68平方米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及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1.房屋学位等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2.拍卖对象是否存在水、电、气、物业费、维修基金欠费情况,请意向买受人向管理人咨询或者前往相关单位核实
3.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户型图,请竞买人拍卖前现场看样确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房屋装修时,严禁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否则带来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声明: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及实物现状为准,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正式竞价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
重要提示:(一)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人、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过户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支付的房款不予退还,且买受人不得参与被悔拍拍品的重新拍卖
请买受人竞拍前务必到相关部门了解,对标的物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参拍前应当向公告预留电话进行咨询
(三)管理人系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房屋,无论买受人参拍前是否现场看样,参与竞买即视为买受人知悉房屋现状并接受
对于标的资产出现缺陷或风险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无权要求管理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的金额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
(四)本拍卖标的已抵押给某债权人,现该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已根据证据材料对其债权予以认定
(五)买受人竞得该标的物并交纳完毕拍卖公告约定的成交价款后,凭借相关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移交手续
拍卖成交后,需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名下,过户登记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其中应由卖方承担的过户税、费不排除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的可能,买受人垫付后可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垫付税费,并附上完税证明、发票等原件,由管理人审核后退还买受人,未申请的,该笔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图片、视频、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七)除拍卖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包含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产权来源、权证内容、产权状况以及拍卖标的(含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缺陷、损坏、缺失和其它各种情况,竞买人应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晓,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三、竞买人条件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等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同样需要缴纳拍卖保证金
如竞拍成功,同样需要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得直接抵销对破产企业的债权
(一)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2024年10月25日17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委托手续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
管理人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未提交手续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三)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亦须于2024年10月25日17时前共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四、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凡主张享有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如有),须在2024年10月25日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辅拍机构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二)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关标的物咨询请联系:吉老师:19983403045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中止和撤回拍卖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缴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本标的物竞买成功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充抵价款
拍卖余款支付方式:请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支付标的物成交价剩余价款,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241770104001845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神县支行(三)破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四)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软件服务费的支付,软件服务费由淘宝网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成交后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不足部分,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继续追偿
九、拍卖品交付(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资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费用缴纳凭证、购房资格证明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在管理人通知栋时间内接收标的物,逾期接收标的物的,买受人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看样电话:吉老师1998340304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0月11日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