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五原县中信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五原县中信估字[2024]第31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品名称位于临河区职南、庆丰街北泰汇现代城A1#S1#S2#-0-1313室房屋一套权利来源司法拍卖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合同编号:2014-0008656;拍品所有人刘中华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商业租赁情况有租赁钥匙承租人保管配套情况水、电、暖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1、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裁定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临河区职南、庆丰街北泰汇现代城A1#S1#S2#-0-1313室房屋一套(合同编号:2014-0008656),总层数为27层,拍品对象所在层为13层,朝向:南,建筑面积:58.04㎡,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用途:商业
外观:外墙部分木制工艺造型、部分石材装饰装修:房屋现状内部分为地板砖地面,墙面部分贴瓷砖部分乳胶漆
橱柜、衣柜、塑钢窗、防盗门卫生间防水门、墙面贴瓷砖、带柜面池、坐便、热水器、铝塑板吊顶
2、房地产基本状况:房屋所有权人刘中华房屋坐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办事处第一街坊庆丰街北泰汇现代城A1#S1#S2#-0-1316号、A1#S1#S2#-0-1313号朝向朝南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13/27实测面积(㎡)A1#S1#S2#-0-1316号:64.05A1#S1#S2#-0-1313号:58.04合同编号A1#S1#S2#-0-1316号:2014-0008659A1#S1#S2#-0-1313号:2014-0008656合同类别商品房预售房屋结构钢混建成年代2015年配套设施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等配套设施齐全
3、他项权利状况:无4、权证情况:合同编号:2014-0008656;5、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咨询
6、税费负担情况:拍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7、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等欠费情况,本次拍卖不做调整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8、所在区域情况:拍品对象位于临河区汇丰办事处第一街坊庆丰街北泰汇现代城小区,东至金川大道、南至庆丰街、西至开源路、北至临河区第一职业中专,周边有临河区第一职业中专、黄河湾步行街,距市中心商业距离约3公里左右
瑕疵说明:房屋有占有,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
注:本次变卖不包括室内动产';变卖公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变卖被执行人刘中华所有的位于临河区职南、庆丰街北泰汇现代城A1#S1#S2#-0-1313室房屋一套(合同编号:2014-0008656),总层数为27层,拍品对象所在层为13层,朝向:南,建筑面积:58.04㎡,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用途:商业
起拍价:198427元,变卖预缴款:198427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竞价结束前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现房屋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暂未腾空搬迁需一段时间,变卖成交后不能立即予以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暂不能确定
七、变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的,如按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确定参考价变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按商品房确定参考价变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承担
添建物的拆除或不能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八、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燃气、物业费、车库、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本次变卖不做调整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6228401917554636267;行号10320704193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竞买者可上网自行查询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478-8274860
辅助变卖机构名称:内蒙古圣律法务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04788743186048901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变卖须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5日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9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9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现房屋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暂未腾空变卖成交后以房屋现状进行交付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前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6228401917554636267;行号103207041934),并在缴清变卖余款十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在具备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应及时办理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变卖成交价款后在具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478-8274860
辅助变卖机构名称:内蒙古圣律法务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04788743186048901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