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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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5栋二层1-2号、一至二层3号、一层8门1-11号商业用房(建筑合计面积3503.79平方米),按现状合并拍卖。 <结束>

资产编号:7667030

4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25
起始日期
116.6平方米
建筑面积
3.430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0万元
  • 单价:3.4305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本溪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25
  • 结束日期:2024-10-25
  •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5栋
  • 评估价:4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6.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所有装修装潢、电器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电话:021-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201室
    小区:1、因政府
    拍卖原因:清偿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系社会委托。
    配套情况:电器
    楼栋总数:5栋
    装修配置:电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告知:1、拍卖标的系社会委托

2、原权利人已取得拍卖标的的房屋房地产权证,根据相关权证记载内容摘要如下:

*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602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2层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6.6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603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2层2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9.32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0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至2层3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67.4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3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8.86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4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2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46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5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3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0.26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6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4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60.47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7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5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60.47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8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6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39.03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9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7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14.53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600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8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74.83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601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9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18.35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1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10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68.81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根据“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51592号” 房地产权登记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房屋坐落于明山区永明路45栋1层8门1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8.86平方米;总层数为8层;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

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委托人未向拍卖人说明或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3、 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目前为空置状态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1月9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和与其相对应拍卖佣金

如买受人未按本次拍卖文件规定支付上述价款将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本公司经委托人同意后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买受人还须承担其他违约法律责任

6、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按现行相关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买受人须凭拍卖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依照本次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特别告知,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属交易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前期所欠缴的水、电、供暖、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实际四至界限未取得书面资料,需要竞买人自行确定分割界限、消防通道须自行确认以及需要大量修缮和清理,还有大面积的顶棚为园区的地面广场,需要重做防水处理,在施工前需要向相关园区住户和居委会进行协调,上述所涉及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房屋交接时的现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原则上以不动产交易中心受理不动产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变更手续并出具收件收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交付完成的标志为买受人签署《房屋交接书》或委托人指定的其他交接文件

买受人未按委托人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则自委托人通知的最后房屋交付之日起视为完成交付

8、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物业进户使用手续,支付物业维修基金等(如有);自办理房屋移交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保洁保安费、水、电、燃气、暖气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安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和拆移费等)

9、 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10、因原产权人系企业法人,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委托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出售完税手续时间可能较长,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11、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拍卖成交合同无效或解除的,委托方、拍卖人仅承担将转让价款及佣金无息退还买受人的责任,对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或清偿的相关费用、税金及违约金或滞纳金,委托方、拍卖人不负责退还,买受人并不提异议

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受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与辽宁省拍卖行定于2024年10月25日10:00-14:00举行房地产网络专场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为拍卖保证金

1号: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金家街94号(建筑面积1517.79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735万元【80万元】

2号: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怪坡风景区1020栋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716.2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86万元【10万元】

3号: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如意一路11号(4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26.68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82万元【20万元】

4号: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107-1号1-20-2(汇宝国际花园22号楼)住宅用房(建筑面积85.02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53.6万元【6万元】

5号: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38-3号(1-27-1)住宅用房(建筑面积206.86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47万元【20万元】

6号: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1号(2305)公建用房(建筑面积56.65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2.66万元【3万元】

7号: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甲5号(260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5.03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52.52万元【6万元】

8号: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站前西街53号201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96.81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1.5万元【3万元】

9号: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永安街永安小区31号楼804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17.31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31.06万元【4万元】

10号: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二街福民小区8号楼1单元801住宅用房(建筑面积64.9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2.12万元【2万元】

11号: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5栋二层1-2号、一至二层3号、一层8门1-11号商业用房(建筑合计面积3503.79平方米),按现状合并拍卖

起拍价:400万元【70万元】

12号: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13号楼1跃2层非住宅3号(建筑面积123.8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54万元【7万元】

13号: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13号楼1跃2层非住宅14号(建筑面积148.08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60.5万元【7万元】

14号: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13号楼1跃2层非住宅15号(建筑面积148.08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60.5万元【7万元】

15号: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13号楼1跃2层非住宅16号(建筑面积149.3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61.02万元【7万元】

16号: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13号楼1跃2层非住宅24号(建筑面积152.90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62.5万元【7万元】

17号:大连市沙河口区绿波路28号地下一层、地上一层非住宅用房(建筑面积412.21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55万元【拍卖保证金30万元】

18号:辽宁省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46-2号武装部住宅3单元362室(建筑面积为95.49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4.14万元【2万元】

19号:辽宁省兴城市温泉街道河东路70号楼6单元622室(工商联小区1-622,建筑面积为95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4.79万元【2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00始至14:00止(延时除外)

特别事项:

1、拍卖方式:网络在线拍卖

2、拍卖网址:www.gpai.net

3、咨询、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

如有竞买意向,欢迎来人来电,预约实地看样咨询电话:021-63392273、63392278、 13940428052(预约看房)

4、竞买须知: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购房政策)

竞买人须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00时前联系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企业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付拍卖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661018170026593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00时前到帐)

竞买人须根据本公司要求办理网拍登记手续,并开通网拍账户

5、特别告知:

• 竞买人须承诺非委托方交行员工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上述人员所办的企业,并承诺不属于不得与交行发生房屋买卖、租赁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若存在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则的,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 拍卖标的为空置状态,无优先购买权人

• 本场拍卖会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拆迁、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网络竞价须知

1、(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次拍卖及本《拍卖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次拍卖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与本次拍卖相关或因本次拍卖引起的任何争议均由中国法院管辖

2、(竞买人)

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拍卖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3、(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当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拍卖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递交本单位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竞买人登记的同时,应于拍卖网站注册,自行选择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拍卖人有权拒绝竞买人提交的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一般道德和价值标准的用户名登记,并有权取消或限制其在拍卖人网站的竞买

4、(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须以人民币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须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支付并到账

如竞买人竞买成交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在货款结算时充抵拍卖成交款

未成交的竞买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拍卖人于拍卖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方式和渠道全额退还

5、(咨询展示)

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竞买人有权查阅本《拍卖须知》和有关拍卖资料,有权按照拍卖公告预约的方式现场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实物情况(包括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独立咨询机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其他相关的情况

6、(以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

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权利瑕疵),拍后无悔

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认知的疏忽和误解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7、(出价)

本次拍卖采用远程电子出价方式进行竞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http://www.gpai.net公拍网在线竞价平台在线竞价平台,进行出价竞买

竞买人按网络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

所有竞买人的出价和出价接受时间均以拍卖服务器接受并记录为准竞买人应认真严肃进行竞买,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

系统设有代理出价功能,系统接受、确认并显示的竞买人出价遵循这一功能设置

在拍卖会截止出价时间的5分钟内(延时时间具体详见网站相应拍卖会),如果用户对某项拍卖标的出价竞拍,其出价高于之前的价格,该拍卖标的将自动顺延3分钟(延时时间具体详见网站相应拍卖会),至5分钟内(延时时间具体详见网站相应拍卖会)没有用户出价竞拍,该拍卖标的竞价结束

8、(成交原则)

本次拍卖的成交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按竞买人的出价,出价最高者成交;最高出价相同者,以出价时间先者成交

竞价过程自动实时显示于网站拍卖页面至公告规定的出价截止时间,以系统最终接受的出价确定成交与否

9、(网络风险提示)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通过网络在线竞价时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在线竞价(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的情况,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10、(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拍卖目录》向本公司支付佣金

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详见拍卖目录

11、(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除有特别告知外)至福州路108号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等全部费用

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本公司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12、(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方能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当时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具体交付手续办理事宜详见拍卖目录

13、(用户名和密码的保管)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以网络报价方式参与竞价,并妥善保管好网络用户名及密码,因用户名及密码的保管不善,或将用户名及密码转借他人或发生其他行为应价均由竞拍登记时的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若竞买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同时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14、(违约责任)

买受人应按本《拍卖须知》的规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仅接受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拍卖佣金和拍卖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同时本公司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滞纳金及原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承担的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另行支付,本公司可以从原买受人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中直接扣除拍卖佣金和拍卖保证金,不足部分,本公司有追诉原买受人补交的权利

竞拍承诺函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1、本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会竞拍,即表明已对拍卖标的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上述目录中任一项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2、接受该拍卖目录中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说明》及《特别告知》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3、竞拍成功后严格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另外,买受人还需向公拍网支付技术服务费(成交价的0.15%,上限10万元)

如未按照约定支付所有价款的,则愿意按照《拍卖法》及《拍卖规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自愿放弃保证金

同时同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将标的再行拍卖

4、如因本竞买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本竞买人愿意支付本次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本竞买人愿意补足差额

5、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同意将《竞买人声明》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目录中所有拍卖标的特别告知中的告知和风险提示

7、本竞买人已明确知晓拍卖标的的拍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仅供我方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拍卖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8、本竞买人已明确知晓拍卖标的的所有情况及瑕疵,愿意按拍品现状参与拍卖;拍卖成交后在提货前办理拍卖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签署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后,拍品的保管责任和风险由本竞买人承担

提货时的搬运、包装、运输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本竞买人自理

如逾期提货造成委托人和贵公司损失的,将追究本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本竞买人对其所买受拍品的使用、销售等处置必须符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等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品牌厂商的相关要求,如未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本竞买人承担

委托人和贵司不对本次拍品真伪、品质、质量提供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须知: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购房政策)

竞买人须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00时前联系本公司办理竞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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