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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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7674491

96357.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8
起始日期
2024-11-19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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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96357.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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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96357.08万元
  • 单价:0.7414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包头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4-11-18
  • 结束日期:2024-11-19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
  • 评估价:96357.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资产可能存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包头国际
    注册资本:1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胡德生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债权资产1.基本情况: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资产所在地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债权合计担保措施诉讼、执行情况1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599000000.002589989305.003188989305.00抵押+质押+保证执行终本2220000000.00303025089.40523025089.40保证执行终本350000000.0038715000.0088715000.00保证执行终本注:债权2、债权3存在代垫诉讼费用共计1,838,804.11元,本次竞价转让时一并转让

2.具体债权情况: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笔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债权合计380,072.94万元,其中本金86,900.00万元,利息69,467.56万元,孳生息223,705.38万元

3.债务人情况: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686538568C,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德生,股东为: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7号街坊54号国贸大厦-3A1,营业期限自2009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等

行业为房地产业,现处于停止经营状态4.抵押物情况:抵押物(债权1):“包头国际金融文化中心”项目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面积为129973.23平方米,业态为A栋公寓、C栋写字楼及商业裙楼

其中抵押A栋公寓面积42782.65平方米,抵押C栋写字楼面积46248.51平方米,商业裙楼面积40942.07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现状为在建工程状态

5.质押物(债权1):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持有并享有处分权的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派生权益,持有2600万元股份,占比26%作质押,已办理质押登记

6.保证人(自然人)情况(债权1、2、3):胡水生,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网址http://shop.jd.com)对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户不良债权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拥有的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括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以及任何补充协议、法律文书、资产转让合同项下对借款人、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以及已发生的全部垫付费用

截至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该资产合计人民币380,072.94万元,其中:本金86,900.00万元,利息69,467.56万元,孳生息223,705.38万元

最终金额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规定的方式计算为准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一)债权资产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资产所在地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债权合计担保措施诉讼、执行情况1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599000000.002589989305.003188989305.00抵押+质押+保证执行终本2220000000.00303025089.40523025089.40保证执行终本350000000.0038715000.0088715000.00保证执行终本注:债权2、债权3存在代垫诉讼费用共计1,838,804.11元,本次竞价转让时一并转让

二、重大事项披露1.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资产后,对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限制,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我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3.竞买人所受让的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3)标的债权项下主从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4)标的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5)标的债权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8)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9)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而败诉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已超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0)标的债权已经诉讼或债权曾作强制执行公证,但可能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11)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转让前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的情形;(12)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13)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终止的任何证明;(1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15)担保物、抵债资产发生可能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情形;(16)标的债权的查封资产可能存在以物顶账、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查封资产价值的情形;(17)担保资产作为主债权项下担保措施,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主债权最终能否通过担保资产得到受偿或得到足额受偿不做任何保证

与担保资产相关的活动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8)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主债权最终能否通过查封资产得到受偿或得到足额受偿不做任何保证

与查封资产相关的活动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9)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该转让标的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对以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自行开展商业调查,参与竞买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竞买人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不获得的风险

经审慎决策后作出参与本次竞买(若最终成交,并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标的资产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而且该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可能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我公司仅以该资产证明文件的现状出售,受让该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的风险和从资产证明文件所展示的现状过户至买受人名下需产生的各环节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我分公司尚未知悉而未能披露的其他瑕疵

7.特别事项说明:(1)59900万元本金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存在债务人私自销售或抵顶工程款情况;(2)“包头国际金融文化中心”项目由于无法按期完工,引发购房者及回迁户异议,存在影响清收进度的因素;(3)已有多家银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诉请解除部分抵押物的查封措施,存在影响足额受偿的风险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96,357.08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见《竞买须知》

五、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需承继我公司在基准日前以及过渡期内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所有服务协议,依据该等服务协议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我分公司同意对竞买人行使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7.其他:无8.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人:朱先生、付先生联系电话:0471-6908163、0471-6908221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12层注:1.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等,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所列示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10月14日一、竞买标的: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笔不良债权

二、竞买起拍价:96,357.08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倍数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情况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有竞买人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请在标的资产开始竞价前与我公司联系,经我公司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我公司录入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后台系统,并按法律规定及网络平台指定的优先购买权人的规则参与竞价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价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个合格竞买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拍价,经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则成交;若存在新的竞买人将再行启动竞价程序,起拍价为首次网络竞拍价格+最小加价幅度,若有人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的,则竞价成交,若无人出价,则原竞买人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或已划入我司指定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司指定账户,作为其按照竞买规则与我司签订转让协议的缔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后,相关缔约保证金根据协议约定可冲抵尾款,竞价余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含)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账号:05-490101040014287)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二)对于竞买人下列违反竞买规则或违约情况,竞买人承诺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有权扣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5】日内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相应价款或全部款项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等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15】日内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可将竞买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二)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资产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关联义务人,不属于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已经对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和竞价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和竞价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需承继我分公司在基准日前以及过渡期内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所有服务协议,依据该等服务协议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分公司同意对竞买人行使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5.竞买人承诺,主动积极配合反洗钱审查工作,严格按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资产尽调中可能接触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7.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服务费:本次竞价由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具体标准以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公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及相关文件为准,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471-6908163、0471-6908221,联系人:朱先生、付先生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12层注:1.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等,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所列示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的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网址http://shop.jd.com)对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户不良债权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拥有的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括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以及任何补充协议、法律文书、资产转让合同项下对借款人、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以及已发生的全部垫付费用

截至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该资产合计人民币380,072.94万元,其中:本金86,900.00万元,利息69,467.56万元,孳生息223,705.38万元

最终金额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规定的方式计算为准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债权资产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注:债权2、债权3存在代垫诉讼费用共计1,838,804.11元,本次竞价转让时一并转让

二、重大事项披露 1.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资产后,对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限制,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我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3.竞买人所受让的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3)标的债权项下主从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4)标的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5)标的债权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8)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9)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而败诉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已超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0)标的债权已经诉讼或债权曾作强制执行公证,但可能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11)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转让前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的情形;(12)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13)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终止的任何证明;(1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15)担保物、抵债资产发生可能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情形;(16)标的债权的查封资产可能存在以物顶账、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查封资产价值的情形;(17)担保资产作为主债权项下担保措施,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主债权最终能否通过担保资产得到受偿或得到足额受偿不做任何保证

与担保资产相关的活动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8)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主债权最终能否通过查封资产得到受偿或得到足额受偿不做任何保证

与查封资产相关的活动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9)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该转让标的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对以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自行开展商业调查,参与竞买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竞买人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不获得的风险

经审慎决策后作出参与本次竞买(若最终成交,并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标的资产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而且该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可能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我公司仅以该资产证明文件的现状出售,受让该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的风险和从资产证明文件所展示的现状过户至买受人名下需产生的各环节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我分公司尚未知悉而未能披露的其他瑕疵

7.特别事项说明:(1)59900万元本金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存在债务人私自销售或抵顶工程款情况;(2)“包头国际金融文化中心”项目由于无法按期完工,引发购房者及回迁户上访,存在影响清收进度的因素;(3)已有多家银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诉请解除部分抵押物的查封措施,存在影响足额受偿的风险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96,357.08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见《竞买须知》

五、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需承继我公司在基准日前以及过渡期内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所有服务协议,依据该等服务协议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我分公司同意对竞买人行使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7.其他:无    8.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人:朱先生、付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8163、0471-6908221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12层注:1.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等,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所列示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竞买须知竞买标的: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3笔不良债权

二、竞买起拍价:96,357.08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倍数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情况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有竞买人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请在标的资产开始竞价前与我公司联系,经我公司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我公司录入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后台系统,并按法律规定及网络平台指定的优先购买权人的规则参与竞价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价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个合格竞买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拍价,经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则成交;若存在新的竞买人将再行启动竞价程序,起拍价为首次网络竞拍价格+最小加价幅度,若有人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的,则竞价成交,若无人出价,则原竞买人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或已划入我司指定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司指定账户,作为其按照竞买规则与我司签订转让协议的缔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后,相关缔约保证金根据协议约定可冲抵尾款,竞价余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含)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账号:05-490101040014287)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二)对于竞买人下列违反竞买规则或违约情况,竞买人承诺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有权扣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5】日内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相应价款或全部款项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等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15】日内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可将竞买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二)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资产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关联义务人,不属于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已经对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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