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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p>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span><\/b><\/p>拍品名称<\/span><\/b><\/p><\/td>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â佳奇公司â)对彭朝晖、周志湖享有的1笔经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
<\/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b><\/p><\/td>(2022)浙0421民初3964号民事判决书、(2023)浙04民终3168号民事判决书、(2024)浙0421执83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b><\/p><\/td>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b><\/p><\/td>不详(具体以人民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登记为准)<\/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b><\/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拍卖标的:<\/span><\/b>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â佳奇公司â)对彭朝晖、周志湖享有的1笔经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
<\/span><\/p>佳奇公司对彭朝晖、周志湖享有的1笔应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诉讼案件案号为(2023)浙04民终3168号,判决确定:一、被告彭朝晖、周志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款项6,550,550.63元
二、驳回原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span><\/p>上述判决生效后,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向嘉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浙0421执836号
执行结果为执行到金额21285.00元,未执行到位金额6530085.63(未包含迟延履行利息)元
<\/span><\/p>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以其实际情况、现状为准
<\/span><\/p>特别说明:<\/span><\/b><\/p>1<\/span><\/b>、佳奇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规定进行本次拍卖,首次拍卖以应收债权金额的50%作为起拍价
<\/span><\/b><\/p>2<\/span><\/b>、本次为经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应收债权的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债权的具体情况、该债权对应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span><\/b><\/p>3<\/span><\/b>、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文件对标的物状况进行的披露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对于标的物及标的物相对方的瑕疵及风险,佳奇公司\/管理人\/嘉善县人民法院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
<\/span><\/b><\/p>4<\/span><\/b>、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标的物相对方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重组、合并、分立、注销、撤销、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涉及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权可能存在部分履行、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债权对应的债务人可能存在履行能力瑕疵、与佳奇公司互负债务等情形;债权无法变更诉讼或执行申请主体等风险;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span><\/b><\/p>具体拍卖规则及要求等规定请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全部同意并接受
<\/span><\/b><\/p><\/td><\/tr><\/table><\/div>Â<\/p>Â<\/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公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嘉善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破产强清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为经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的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债权的具体情况、该债权对应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佳奇公司对彭朝晖、周志湖享有的1笔应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诉讼案件案号为(2023)浙04民终3168号,判决确定:一、被告彭朝晖、周志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款项6,550,550.63元
二、驳回原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生效后,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向嘉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浙0421执836号
执行结果为执行到金额21285.00元,未执行到位金额6530085.63(未包含迟延履行利息)元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的法律状态,以其实际情况和现状为准
起拍价:3265042.82元,保证金:653000.00元,加价幅度:16325.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会计、于会计联系方式:13511378085、18367386370),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
异议人如未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视为无异议特别说明:管理人根据佳奇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规定进行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应收债权金额的50%
三、咨询看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会计、于会计联系方式:13511378085、18367386370)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所涉及的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明确缴纳义务主体的,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所涉及的应交纳或补交的其它明确的或不明确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用、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由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有关税费、费用、转让/变更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工商、法院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软件服务费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具体以《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为准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银行账号:933008010044068917)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5日前(拍卖成交后3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也可直接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银行账号:933008010044068917)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商会大厦B幢6楼61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一)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文件对标的物状况进行的披露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债权的具体情况、该债权对应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多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3511378085、18367386370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商会大厦B幢6楼613室法院监督电话::0573-8422226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拍卖须知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嘉善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奇公司”)对彭朝晖、周志湖享有的1笔经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
佳奇公司对彭朝晖、周志湖享有的1笔应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诉讼案件案号为(2023)浙04民终3168号,判决确定:一、被告彭朝晖、周志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款项6,550,550.63元
二、驳回原告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生效后,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向嘉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浙0421执836号
执行结果为执行到金额21285.00元,未执行到位金额6530085.63(未包含迟延履行利息)元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的法律状态,以其实际情况和现状为准
起拍价:3265042.82元,保证金:653000.00元,加价幅度:16325.00元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转让时的现状为准,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或核实,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24小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算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53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因买受人未及时缴纳软件服务费导致管理人无法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内收到保证金的,则视为悔拍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5日前(拍卖成交后3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也可直接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银行账号:933008010044068917)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商会大厦B幢6楼61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税费等费用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转让/变更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破产财产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变卖差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赔偿差价损失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割、转让/变更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同时,法院与管理人不作转让/变更的任何承诺十四、因本标的的拍卖交易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或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73-84222455管理人咨询电话:13511378085、1836738637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嘉善佳奇箱包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