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品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晋屏北路33号景然阁小区三楼2栋1单元301.302.303.305.306.313.314.315号;2单元307、308、309、312号门面拍卖依据(2024)湘1024执恢151号权证情况国土使用证号:嘉国用(2014)第0136号;预售许可证号:嘉房售许字(2015)第0066号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商业用房租赁情况无钥匙无评估价值人民币2165000元拍卖权利限制情况1、查封情况:本院首封2、抵押权人:无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品介绍拍卖标的: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晋屏北路33号景然阁小区2栋1单元301.302.303.305.306.313.314.315号(301面积:73.16㎡、302面积:60.54㎡、303面积:15.72㎡、305面积:41.3㎡、306面积:36.33㎡、313面积:93.89㎡、314面积:77.54㎡、315面积:73.52㎡);2单元307、308、309、312号(307面积:74.67㎡、308面积:37.71㎡、309面积:60.54㎡、312面积:76.48㎡)(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用途:商业用房
有意者请与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联系,咨询电话0735-6733201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A、拍卖成交时,交易双方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并自理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晋屏北路33号景然阁小区三楼2栋1单元301.302.303.305.306.313.314.315号;2单元307、308、309、312号门面的公告(第一次)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嘉禾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3)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拍卖被执行人临武县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禾分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晋屏北路33号景然阁小区三楼2栋1单元301.302.303.305.306.313.314.315号(301面积:73.16㎡、302面积:60.54㎡、303面积:15.72㎡、305面积:41.3㎡、306面积:36.33㎡、313面积:93.89㎡、314面积:77.54㎡、315面积:73.52㎡);2单元307、308、309、312号(307面积:74.67㎡、308面积:37.71㎡、309面积:60.54㎡、312面积:76.48㎡),标的物所在层:地上三楼(总层数13层,地上12层、地负1层)
拍卖标的物为商业用房,共有情况为开发商所有
该房产无抵押,公告期内有第三方提供合法的租赁关系凭证,有优先购买权人,因本案被本院查封
起拍价:1732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湖南嘉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3600003753472500021101),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房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交易双方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请尽快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买受人收到法院过户文书后三个工作日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垫付费用)
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理
本院无职能提供协助竞买人办理不动产按揭,敬请竞买人事先掌握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特别提醒:除非存在合法租赁等排除情形,否则在交易成功的一定宽限期后,本院负有强制腾房的法定义务
但是实务中强制腾房存在各种难以预料、难以短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本院将最大限度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保障所有司法处置房屋均能及时完成交付,敬请知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看样联系电话:13100354815李女士本院咨询电话:0735-6733201本院监督电话:0735-673392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5日拍卖须知嘉禾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7日10:00至2024年11月18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湖南农信社;“一案一人一账号”:82013600003753472500021101),并在付款后(具体时间由法院确定,会跟买受人电话联系)(请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具体时间法院会电话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醒:司法网络拍卖属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拍卖的司法活动,感谢参与竞拍,支持执行变现工作,但竞买人在参加时请认真阅读网拍公告及须知等各项公示资料,依法参与竞拍;对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法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人民法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5-67339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联系电话:0735-6733201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18873582932嘉禾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