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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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拍卖】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名下沪太路3999号21906号商铺 <结束>

资产编号:7697371

63.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3.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3.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宝山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22
  • 结束日期:2024-10-23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3999号
  • 评估价:63.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所有装修装潢、电器
    空置情况:无人
    清房清场:负责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和抵押。2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转让方: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电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

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而在京东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交付拍卖保证金、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信息(如标的现状、过户手续、交易税费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拍卖标的商铺产证面积和位置与现场物理区隔的差异,对外出租情况等

管理人和拍卖平台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

5.竞买人在京东网破产拍卖网络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6、鉴于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状态,存在可能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可能会对房屋权证办理产生影响,请买受人务必在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名下的3999号商铺共82套,按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分拆拍卖

2.拍卖标的目前为部分对外出租状态(仅供参考,以现场现状为准)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清场事宜,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管理人和拍卖平台不负责对其进行清场

3.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及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4.因原权利人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需等待原权利人将出售该房地产的完税手续办理完毕后,方能办理产权办证、过户手续(办理房地产出售完税手续较为繁琐,周期可能较长),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

且由于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名下商铺在建设成本、建成时间、宗地构成等诸方面均存在不同的情况,造成过户手续较为繁复,管理人拟委托第三方中介结构协助办理,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3000元/户)

5.拍卖标的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内所有装修装潢、电器、家具等可移动的物品

三、拍卖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拍卖标的拍卖起拍价详见上表,保证金:起拍价的10%,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资格与条件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如买受人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该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债务

)(三)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并需于竞拍开始前三日提交至管理人处备案,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联系人:张慧,13801605659;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3777号5楼管理人办公室

2.竞买人可向管理人报名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竞买人报名后,由管理人安排统一看样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如存有占用的(拍卖成交,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领取法律文书之日即为房屋交接之日,管理人仅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自房屋交接之日起所有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所有的欠费、未结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费等)

6.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六、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权属异议处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合法有效的异议材料

逾期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八、竞价方式(一)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至少需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如果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九、保证金、余款交纳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5天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市政大厦支行】账户:【03005127757】)

(三)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则视为违约,管理人将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买受人还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及原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承担的拍卖佣金,同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四)本标的物存在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技术服务费由京东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金额等请详见京东拍卖相关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2)上述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特别说明:技术服务费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支付,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移交与过户及税费承担(一)买受人应当在交齐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3777号5楼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交付标准为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交付,逾期受领则视为已交付(二)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和移交手续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交易价房款发票,能否开具交易价房款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税、费,不包含在本次成交价内(三)本次拍卖标的物如存在被法院查封或轮候查封的情况,管理人可予以提供必要协助

十一、风险提示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权属现状和房产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房屋质量、建筑面积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和京东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主

5.拍卖标的如存有占用或房屋格局改动的(具体以房屋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清场等相关事宜(如有),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管理人不负责进行清场

6.本次拍卖以标的相关权证登记所载面积信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8.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欠费情况),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或相关交付接收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9.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11.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12.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等相关文件、图片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浏览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其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且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发布,解释权归管理人,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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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3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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