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01号14-19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渝(2023)九龙坡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53747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用途非住宅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69.32㎡产权证载明套内面积60.12㎡占有使用情况租赁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01号14-19号房屋(一)标的物所在楼栋名称为“渝高·城市日记”,现有租赁,处于有人使用状态;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二)据向物业了解,标的物截至2024年8月暂无物业欠费,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二、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税费负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三、权证号:渝(2023)九龙坡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53747号
四、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五、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008-6023或15683959279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拍卖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01号14-19号房屋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渝(2023)九龙坡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53747号,房屋建筑面积69.32平方米,套内面积60.1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2044年4月16日止,钢筋混凝土结构
根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有租赁,租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现用作棋牌室,现场未见房屋门牌号,四部电梯通行,房屋内部墙面有部分轻微裂痕,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本次拍卖包含不可以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详情可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截止到2024年8月暂无物业欠费,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特别提示:1.截至评估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存在查封,执行部门责令相关抵押权利人解除抵押或宣布抵押效力丧失
2.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
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3.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委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评估价:51.71万元,起拍价:28.957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工作日8:30-18:00)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589081:)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967;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48;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7日竞买须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用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589081:)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完毕拍卖尾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将重新拍卖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买受人迟延受领标的物以本院通知书确定的交付日期为准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68199967;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15683959279(工作日8:30-18:00)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