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根据贵州皓天司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编制的《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黔皓天会专字[2024]第009-1号),瑞康贵安公司对外债权情况如下:<\/span><\/p>科目<\/span><\/b><\/p><\/td>账面余额<\/span><\/b><\/p><\/td>审定金额<\/span><\/b><\/p><\/td><\/tr>应收账款<\/span><\/p><\/td>130,787,358.14<\/span>元<\/span><\/p><\/td>97,215,074.71<\/span>元<\/span><\/p><\/td><\/tr>其他应收账款<\/span><\/p><\/td>23,346,546.38<\/span>元<\/span><\/p><\/td>21,728,911.57<\/span>元<\/span><\/p><\/td><\/tr>预付账款<\/span><\/p><\/td>11,690,185.74<\/span>元<\/span><\/p><\/td>1,742,517.08<\/span>元<\/span><\/p><\/td><\/tr>合计<\/span><\/p><\/td>Â<\/span><\/p><\/td>120,686,503.36<\/span>元<\/span><\/p><\/td><\/tr><\/table><\/div>本次对外债权的拍卖不包含以下六笔:<\/span>1<\/span>、秦春玲<\/a><\/span>140000<\/span>元其他应收款;<\/span>2<\/span>、武警贵州总队医院<\/span>80000<\/span>元其他应收款;<\/span>3<\/span>、六盘水市人民医院<\/span>3797000<\/span>元应收账款<\/span>;<\/span>4<\/span>、安龙县人民医院<\/a><\/span>315989.64<\/span>元应收账款<\/span>;<\/span>5<\/span>、贵州医仁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pan>315404.6<\/span>元应收账款;<\/span>6<\/span>、重庆鹏英医药有限公司的<\/span>16800<\/span>元预付账款
<\/span><\/p>特别提示:上述债权中,存在账龄较长、无法核实债权真实性、不能与债务人取得联系等情况
故在此郑重提示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找到相对方主张权利、债权是否真实、超过诉讼时效等一切已知及无法预知的风险
<\/a>(附: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span><\/b><\/b><\/p><\/p><\/span><\/div><\/div><\/div><\/div><\/div><\/div>';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对外债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根据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报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定于2024年10月6日10时至2024年10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1、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12日的对外债权,具体情况如下:根据贵州皓天司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编制的《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黔皓天会专字[2024]第009-1号),瑞康贵安公司对外债权情况如下:科目账面余额审定金额应收账款130,787,358.14元97,215,074.71元其他应收账款23,346,546.38元21,728,911.57元预付账款11,690,185.74元1,742,517.08元合计120,686,503.36元本次对外债权的拍卖不包含以下六笔:1、秦春玲140000元其他应收款;2、武警贵州总队医院80000元其他应收款;3、六盘水市人民医院3797000元应收账款;4、安龙县人民医院315989.64元应收账款;5、贵州医仁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5404.6元应收账款;6、重庆鹏英医药有限公司的16800元预付账款
特别提示:上述债权中,存在账龄较长、无法核实债权真实性、不能与债务人取得联系等情况
故在此郑重提示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找到相对方主张权利、债权是否真实、超过诉讼时效等一切已知及无法预知的风险
(附: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以上债权的具体数据均来源于相关报告,竞买人请在参拍前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查看相关审计报告及债权资料、凭证等
2、本次拍卖,管理人将截止2023年12月12日瑞康医药公司对外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预付账款债权、其他应收账款债权合并为一个资产包进行处置,资产包起拍价:¥64950676.33元,竞买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石律师联系,查阅与资产包有关的资料,联系电话18984141881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请竞买人仔细阅读):1、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自行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并根据自身情况对成功竞拍后的一切风险进行评估,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尽量亲临管理人处查看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及对应的债权凭证等原始资料
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与问题除管理人所披露的信息外,不排除还存在其他瑕疵与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清楚
竞买人参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瑕疵与问题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或问题为由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竞买款项支付等义务
2、因网络拍卖本身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竞买人在参拍前应自行向有关机构或部门具体咨询,若需缴纳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因本次拍卖为债权整体打包处置,涉及的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如有竞买人仅对某一笔或数笔债权有竞买意向的,可先行在管理人处进行登记
如本次拍卖流拍,管理人也将征询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如债权人会议对单独处置某一笔或数笔债权无异议的,管理人即可根据债权人会议的意见进行单独处置
最终单独处置的变价金额、变价方式等以债权人会议意见为准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8113201012900137821]
拍卖余款付清后管理人将与买受人协商具体交接方案,办理相应资产的变更手续
6、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还须支付使用淘宝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费,具体资费标准请仔细阅读淘宝网发布的相关须知
7、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8、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破产管理人电话:石律师1898414188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5日竞买须知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于2024年10月6日10时至2024年10月7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监督单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的有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12日的对外债权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双方必须在本场拍卖开始前向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
不提交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功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未知瑕疵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及对应的凭证等原始资料,竞买人需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余款缴纳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3日内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811320101290013782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余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在移交中所产生各项税、费及费用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移交中所产生各项税(依法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费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如拍卖平台收取拍卖手续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竞买人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8984141881(石律师)管理人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富水北路物资大厦十楼
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管理人二O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