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矿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采矿权信息表拍卖名称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矿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采矿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陕07执恢76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土地证号凤国用(2006)字第545号采矿许可证号C6100002012044120124512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土地用途工矿用地办理产权证或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权部门了解咨询权限限制情况查封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现状简述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范围: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1月2日延续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0002012044120124512),矿山名称: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1.4393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136米至1000米;有效期限:参年(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2日);评估价值:1070万元;土地使用权:位于凤县双石铺镇兴隆场村,现为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
证载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0667㎡(折合16亩),使用期限1997年01月04日起2027年01月03日止
至估价期日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宗地内已开发建设完工,实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宗地内“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条件
评估价值:35.3万元;宗地内附着建筑物:土地面积:1066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65.88平方米,简易房1243平方米
构筑物:水池5个389.61立方米,花坛6个369.85平方米,厨房化类池1个5.29平方米,污水沉淀池1个16.5立方米,水泥硬化3800.22平方米,围墙86.17米,石砌护坡592.28米,石砌水渠328.85米,铁制大门1副,铁概栏大门1副,门柱4个
设备11台套,树木5棵评估价值:348.19万元;标的详情请查阅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评估价1453.49万元费用总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税法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采矿属特殊行业,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购买探矿权应貝备的资质条件及探矿权过户变更的相关条件,对探矿权的购买和变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购买探矿权后无法过户、无法变更及无法开采的不利法律后果
特别情况说明购买人竞买前应实地踏勘现场,及到相关部门充分了解标的;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公告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916/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矿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采矿权
标的类别名称评估价土地位于凤县双石铺镇兴隆场村的一宗工矿用地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35.3万元地上附着建筑物位于凤县双石铺镇兴隆场村的一宗工矿用地的地上附着建筑物(房屋、围墙,水泥硬化等)348.19万元采矿权凤县三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矿区面积1.439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136米至1000米
)1070万元标的详细信息见附件《评估报告》评估价:1453.49万元,起拍价:1453.49万元,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竞买人要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进行开采及销售的企业法人
采矿权竞买人还应具备采矿权过户、变更、生产的相关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请务必到自然资源厅及负责采矿安全生产、环保、工商登记等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必须符合本采矿权的持有及生产、销售所需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保要求等条件
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竞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已委托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法院举报电话:0916-2525666,18161765608
二、预约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对标的物进行相关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集中看样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4:00-17:00)集中看样,咨询看样电话:0916-2621800,18161765608
三、延时出价: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其他优先权人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有意向竞买人需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拍卖余款须买受人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市中山街支行,账号:9558852606000301789,开户联行号:102799060010)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受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监督电话:0916-2529696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5日拍卖须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916/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一日内(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140万元)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冻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市中山街支行,账号:9558852606000301789,开户联行号:102799060010)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的相关部门了解)十二、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6-2529696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