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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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副12-B101号等四层商业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7714299

1478.27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30
起始日期
4656.7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7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78.2711万元
  • 单价:0.3174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克拉玛依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30
  • 结束日期:2024-12-29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副12号
  • 评估价:1478.27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656.7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1层原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工作日
    建成年限:(':2002年', '')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抵押情况:已抵押
    居室数:3房
    小区:和当地政府
    容积率:米;现状容积率:3.5
    竞价周期: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克拉玛依市南湖中学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一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公司)拍品现状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起止年限2002年5月15日-2042年5月15日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4(-1)建筑面积4656.76平方米所在层数-1-3房屋结构框架结构建成年份2002年权利限制及其他情况1、已抵押,已查封

2、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区域内道路有东郊路、南新路等

附近有克拉玛依区熟食品加工基地、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中心、克拉玛依市南湖中学、克拉玛依市南湖小学等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2、标的物位置:东至自建房,南至巷道,西至东郊路,北至巷道

3、设施设备:上下水、电、暖、天然气、通讯等设施设备齐全

4、装饰装修:-1层原为音乐会所,现装修中;1层为酒楼散台和厨房区域,大厅及包厢内铺地砖,墙面为墙纸,顶部为石膏板二级吊顶装饰射灯;2-3层为包厢区域,大厅及包厢铺设地砖,墙面铺设墙砖及布艺壁纸,顶部为石膏板二级吊顶装饰射灯

5、特殊说明:(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目前可能存在欠缴物业、水、电等,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前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后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物室内的可移动家具、电器、室内装修,均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室内照片拍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具体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注:该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及文字资料仅作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详细情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变卖公告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限为60天),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副12-B101号、副12-B102号、副12-1号、副12-2号、副12-3号、副12-201号、副12-301号四层商业房地产

建筑面积:4656.7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97.84平方米),副12-B101号为595.37平方米、副12-B102号为595.37平方米、副12-1号为370.75平方米、副12-2号为397.34平方米、副12-3号为370.75平方米、副12-201号为1163.59平方米、副12-301号为1163.59平方米;现状容积率:3.59;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起止年限:2002年5月15日-2042年5月15日

结构:框架结构;空间布局:平层;总层数:4(-1),所在层数:-1-3;建成年代:2002年

该标的物位于一栋楼,-1层分割为2个权属证书,1层分割为3个权属证书,2层、3层各为1个权属证书

评估价:17289719元(不含装修),起拍价:14782711元,增价幅度:6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按时到达,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咨询及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周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变卖公告期:不动产15天,动产7天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情况

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如果竞拍成功后需过户至他人名下,请先持委托手续及相关资料在开拍前到法院办理委托关系录入,再到拍卖网站点击报名,竞拍成功后,所拍标的物才可显示第三人的姓名并过户给第三人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物业、水、电、暖气费等,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前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后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预缴款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3日内缴纳,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北路25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0-6259386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北路255号联系人:买买提咨询电话:0990-6259386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4日变卖须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应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变卖标的: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副12-B101号、副12-B102号、副12-1号、副12-2号、副12-3号、副12-201号、副12-301号四层商业房地产

五、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变卖标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其差异、外观、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周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克拉玛依三八支行;账号:955883300300053313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北路25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中止或撤销

十四、因报名、支付变卖预缴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0-6259386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北路255号联系人:买买提咨询电话:0990-6259386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4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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