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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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佳晟石化有限公司5%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736151

15.39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17
起始日期
2024-07-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9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39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厦门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07-17
  • 结束日期:2024-07-18
  •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601室之一
  • 评估价:21.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化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优先购买权人厦门佳晟石化有限公司股东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林某某持有的厦门佳晟石化有限公司5%的股权

详见厦门同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厦同建评报字[2024]第ZC0405号】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一、参与竞买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竞买公告》等相关内容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详见厦门同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厦同建评报字[2024]第ZC0405号】

评估价:219900元,起拍价:15393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永春县人民法院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林志宏持有的厦门佳晟石化有限公司5%的股权,本院已按所知悉的地址向该公司及股东邮寄通知优先购买的相关事项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595-27010087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有关计算标准,计费参数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人不作有关解释,与拍卖人无涉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7月2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1099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95-27010087联系地址:永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永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拍卖须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未做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7月2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10998),并在交付余款15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95-27010087永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601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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