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基本信息项目名称2024年翠湖香山项目第二期高端客户渠道服务挂牌价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成交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3%
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3%)视为无效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2024年翠湖香山项目第二期高端客户渠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范本)项目相关附件3、合同.pdf4、需求书.pdf6、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pdf7、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pdf报名申请书(采购类)-一次报价-1.doc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成立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其他商业登记类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境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港澳台地区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有效房地产代理牌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可使用总公司有效证书,但需总公司出具相关授权书);(3)投标人非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因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4)本项目拒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zxgk.court.gov.cn/,港澳台企业无须提供);(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件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方式网络竞价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万元)0.60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10-3117:00:00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一、保证金保证内容:1.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2、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4350401040016913交易(开标)时间交易(开标)地点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竞价大厅披露规则挂牌期间(工作日)7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1个周期采购方信息采购方类型法人/其他组织采购方名称珠海九控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广东省法人代表刘照华注册资本(万元)2408.000000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0400618264411N所属行业类型房地产业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业联系人林佳铭联系电话18819426787座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进场信息挂牌交易批准机构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时间项目(标的)意向购买服务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翠湖香山项目第二期高端客户渠道服务合同(范本)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1、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成交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3%;2、中标单位组织有购买意向的客户成功购买留香苑、百合苑、玫瑰苑产品,每套佣金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乘以中标费率,港澳客成交佣金点数在中标费率基础上额外增加1%,即港澳客成交每套佣金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乘以(中标费率+1%);3、本项目最多共征集20家高端客户渠道代理;4、本项目合作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采购方就本项目委托的所有服务单位总结算款(服务佣金+经采购方确认的推广、活动及上客费用)累计达到600万元,以先到达的时间点为准,视为合同结束;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4年翠湖香山项目第二期高端客户渠道服务合同范本》(附件下载);6、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7、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8、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次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每个意向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应在网络竞价中以不高于竞标上限(3%)报价一次,超出竞标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从低到高排序,排名前20(含第20)名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如出现同等报价,则按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且以前20名成交方各自的报价作为其最终成交的成交费率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1、报名申请书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境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港澳台地区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有效房地产代理牌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可使用总公司有效证书,但需总公司出具相关授权书)并加盖公章;4、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公章;5、信用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来源可参考“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港澳台企业无须提供);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7、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告、需求书、合同范本)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报名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电话:0756-2538001、0756-29927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备注温馨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意向供应商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汤思娜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0756-2992715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邮政编码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