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坐落于建平富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新城名府南区05幢01092号,住宅1户权利来源司法拍卖处置依据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建筑物面积73.85平方米用途住宅优先竞买权人无优先竞买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坐落于建平富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新城名府南区05幢01092号,住宅1户,建筑面积73.85平方米,抵押权预告登记证号:建平房预富山字第20150300005号2.限购情况:不详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该标的物的欠费情况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以上信息以评估报告为准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朝阳市建平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建平富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新城名府南区05幢01092号,住宅1户,建筑面积73.85平方米,抵押权预告登记证号:建平房预富山字第20150300005号,实物现状拍卖
法院裁定书,详见辽方正房估司字(2023)第095号评估报告起拍价:206012.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是否存在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产权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构成影响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3.该房产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4.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抵押、租赁等权利负担及拖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5、该房产如发生通行、用水、用电等相邻纠纷,需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本院不做任何承诺
6、该房产户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
7、该房屋室内外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腾空时间不确定,存在交付房屋时间过长的风险;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存在购买主体或过户登记主体不适格的风险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上述风险的了解和自担,请谨慎参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15184221188梁先生;0421-7859068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法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建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623281067000045027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421-7859068建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4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朝阳市建平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建平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1月22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名称:建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623281067000045027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并在2024年11月22日16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建平县人民法院(地址:建平县京沈路1段6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0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421-7859068建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