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为登记在陶瓷公司名下位于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的不动产【该地址为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所显示的信息,拍卖标的的具体位置、面积以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竞买公告广东省陶瓷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4日10时至2024年11月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10281935)
现就拍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历史遗留问题、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二)2019年8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1破150-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广东省陶瓷公司(以下简称“陶瓷公司”)破产清算
2020年12月17日,陶瓷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陶瓷公司实物类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据此,管理人依法进行本次拍卖(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或委托他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不动产)的过户手续,因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应由出卖方(陶瓷公司)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为登记在陶瓷公司名下位于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的不动产【该地址为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所显示的信息,拍卖标的的具体位置、面积以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见《陶瓷公司-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查册表》)显示陶瓷公司名下有登记字号为统592519的不动产,房产地址为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宗地用途为办公楼,房地规划用途为综合,建筑面积为845.81平方米
根据《广东省陶瓷公司实物类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智能评估平台对本次拍卖标的的价值进行评估、询价,以2024年7月2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拍卖标的的询价价值为7,646,122元
详见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智能评估平台出具的《京东智能评估平台报告》(编号:(2024)询字第0217号)
【拍卖标的的实际位置、实际面积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或委托他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的抵押、查封、占用、使用以及其他已知瑕疵等情况详见“特别提醒”
三、特别提醒(一)竞买人竞买前应当自行提前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各级政府关于不动产购买及过户的政策,出卖方不对不动产的过户事宜作任何保证;若买受人不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关于购买不动产相关政策规定的购买资格,请务必尽早先行前往拍卖标的所在地房管等部门或相关单位咨询购买不动产必要的前置程序及充分了解是否具备过户的可能性,若由于买受人未履行相关前置程序或因不具备购买资格等致使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已知瑕疵1.权属证明资料管理人未接管到有关拍卖标的的任何资料,除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资料之外,管理人无其他有关拍卖标的的权属证明文件
2.抵押情况《陶瓷公司-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查册表》查册资料中的登记附记中显示“1998年02月农行黄埔支行申请抵押,统字603798号存案”,同时查册资料显示拍卖标的没有抵押登记信息数据
抵押情况查询结果为本次拍卖前的查询结果,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抵押现状不作保证,买受人应自行提前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确认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查封情况拍卖标的具体查封情况见拍卖标的详情附件《陶瓷公司-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查册表》
查封情况查询结果为本次拍卖前的查询结果,请有意向购买拍卖标的的买受人自行前往房管部门进行查册、核实,拍卖标的的查封情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查封现状不作保证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相关竞买人若未进行查封信息的核实,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拍卖标的实际占用情况【请意向买家特别关注该部分提示】根据陶瓷公司向管理人出具的确认文件,陶瓷公司说明拍卖标的的5楼在多年前曾通过企业内部福利分房形式提供给原陶瓷公司职工居住使用,但未与原职工签订有关房改、赠与等协议
经管理人与部分房屋占用人沟通,对方表示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楼被分隔为7间房,其中有5间房一直有人使用,且对方认为该等房产是陶瓷公司福利分房,由陶瓷公司统一分配给职工使用,陶瓷公司曾向其发送过书面通知
房屋占用人还向管理人提供了资料拟证明陶瓷公司曾向其发出相应通知,通知内容可见附件《通知》
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9日、2021年5月14日前往拍卖标的处现场张贴《广东省陶瓷公司管理人关于房产处置的公告》,要求拍卖标的使用人限期腾空房屋,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拍卖标的使用人尚未腾空房屋
管理人已代表陶瓷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诉请要求房屋占用人立即腾空并向陶瓷公司返还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68号之五502、504、505房等三处物业(另有两处物业因管理人无相关占用人信息故未提起诉讼),案件经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号:(2023)粤0104民初32673、32674、32675号,二审案号为:(2024)粤01民终7579、7580、7582号】,法院均以双方租赁关系具有福利保障性质,符合福利性房屋租赁的性质和特征,而福利性房屋租赁关系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进而裁定驳回陶瓷公司的起诉
由于管理人掌握的资料有限,不排除拍卖标的物业均存在房改情况、实际占有情况,或其他权利人有权使用拍卖标的
买受人在出价竞买前必须亲自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核实拍卖标的实际占用情况,评估拍卖标的风险,理性出价竞买
管理人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的实际占用情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实际占用现状不作保证,管理人不负责对拍卖标的的清场工作,请相关竞买人自行提前与拍卖标的使用人进行沟通,若未进行实际占用情况的核实并与使用人沟通成交后续事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与管理人无关,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管理人在此拍卖过程中仅负责对属于陶瓷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拍卖处置,以维护陶瓷公司及债权人权益,在拍卖成交之后,除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外,管理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不支付任何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费用,相关义务及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的具体位置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越秀区环市中路268之5号5,6,7楼
6.拍卖标的存在的部分物品对于拍卖标的内的任何物品(若有),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如他人对拍卖标的内的物品主张相关权益,则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不得据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主张竞价无效,不得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7.相关欠费情况(若有)请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核实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欠费情况
如存在相关责任部门就拍卖标的欠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水费、燃气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物业维修基金等)而予以追收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不得据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主张竞价无效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拍卖标的所属地方税务局、房管部门、住建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三)本次拍卖标的的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出卖方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信息主要源于公开途径调取的资料及陶瓷公司确认说明,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买受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自行亲临拍卖标的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
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出卖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买受人必须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的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所可能产生的过户、腾空、使用等一切风险
(六)费用负担情况: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如有)等关联费用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若拍卖标的仍被采取查封措施,此查封只有相关部门才有权解除,何时能解除查封以及是否能够解除查封管理人无法确定,管理人不对该情况作任何保证
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买受人需自行负责解决,管理人对此事宜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可能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请买受人在竞买之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问题
(八)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和移交拍卖标的,仅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除此之外,管理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不协助买受人开展后续任何清场及过户工作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出卖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拍卖标的过户所要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过户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自行前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若拍卖标的涉及违法、违章,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一切事项均与管理人无关
(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竞买人请提前自行了解京东拍卖网络平台全部交易规则及相关收费要求,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时间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10时至2024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五、拍卖价款起拍价:3,131,851.57元,保证金:630,000.00元,加价幅度:63,00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设保留底价,竞买人出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后可直接参与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二)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于2024年11月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手续(须包括委托人京东用户名、委托事项应包括在竞买成功后受托人是否有权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前往管理人所在地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拍卖标的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4年11月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
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的优先竞买资格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报名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集中看样时间:本次拍卖由意向买家自行前往拍卖标的处进行看样,管理人暂不安排集中看样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未实地调查或未提前咨询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拍卖公告中的一切风险提示、拍卖规则、责任承担约定予以确认及接受,并对拍卖标的的现状予以确认
八、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设保留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63,000元及其整数倍,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保证金及成交款项交纳(一)拍卖前竞买人的对应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并由网络拍卖平台根据相关交易规则退回至竞买人账户(具体退回时间相关交易机构的规则为准)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本次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已转入指定收款账户中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0190;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并注明“破产案号:(2019)粤01破150-1号;款项性质:陶瓷公司环市中路5、6、7楼不动产拍卖尾款”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拒绝支付拍卖尾款、竞买人支付拍卖尾款后拒绝受领拍卖标的等违约行为)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拍卖标的后,买受人需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除此之外,管理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不出具其他任何文件
十一、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联系管理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自行前往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如需)(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买受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不办理移交手续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支付后续办理移交手续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买受人自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不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管理人已履行相关义务,管理人无义务再向买受人移交任何文件
(二)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因转让双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如有)等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若拍卖标的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偿
再次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价值较高,可能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税费(如有)、契税等税费金额较高,建议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三)特别提示:成功竞买的买受人应根据京东平台的要求,需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具体规则见网页的提示
十二、风险提示(一)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交付拍卖标的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的清场、过户或产权登记做任何保证,买受人不得因无法清场、无法过户或无法进行产权登记向管理人追偿,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损失等)(五)因竞得者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等缘故导致拍卖标的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事项(一)本次拍卖标的为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拍卖标的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本次拍卖为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
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等主体出具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书(如有),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书面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五)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六)竞买人可登录以下网站,详细阅读京东网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个人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3NvsKEmTcLo2c8K4NfLNDWWnEsHK/index.html
企业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2NLnxeretyUVmnPaeRUxWLNyzXcH/index.html
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37574913(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十四、联系方式广东省陶瓷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7520082507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8楼监督举报电话: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020-37574913广东省陶瓷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竞买须知广东省陶瓷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4日10时至2024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10281935)
管理人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拍的京东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
如不符合条件参与报名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参加竞买的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根据《竞买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须包括委托人京东用户名、委托事项应包括在竞买成功后受托人是否有权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前往管理人所在地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拍卖标的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拍卖标的竞得者冻结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