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8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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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778290

6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0
起始日期
2024-08-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26.434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08-20
  • 结束日期:2024-08-2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1号星华大厦804房
  • 评估价:426.434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自行看样(二)咨询电话:0898-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804房
    注册资本:10000000.0
    转让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程亮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的名称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
    协助执行:相关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股权权利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琼0106执恢92号之一标的权属情况程亮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亮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552797759R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51号星华大厦804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4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投资理财顾问,旅游项目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其他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权利限制情况优先购买人谢长庚(公司股东)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其他说明1、本次拍卖所涉及标的股权的目标公司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处调取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如《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海南捷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捷达会验字(2010)第6105]、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2022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等为评估依据,因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评估所需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此次评估采用的资产基础法进行分析评估,法院无法掌握该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和账本等

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增税及所得税对评估值的影响具体详情请竞买人自行参阅资产评估报告书

竞买人参加拍卖变卖,视为认可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现状(包含且不限于负债、公司内外纠纷),竞拍后能否实际控制该公司经营,能否与有关单位、个人合作经营,此前及竞拍后产生的公司内外纠纷,以及公章、账本、资料等移交问题,本院一概不负责

2、股权拍卖以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对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3、竞买成功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执行函即完成交付,因其他原因造成股权登记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存在的税费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请竞买人仔细阅读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5、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标的物估值标的物评估价4264344.5元税费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备注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咨询方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16办公室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司法拍辅组0898-66736090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详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或参考资产评估报告,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价格:评估价格:4264344.5元,起拍价:299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执行依据:(2020)琼0106民初7858号执行案号:(2023)琼0106执恢92号二、【标的物看样】本院已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权益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一)看样时间:自行看样(二)咨询电话:0898-6673609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三、【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所涉及标的股权的目标公司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处调取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如《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海南捷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捷达会验字(2010)第6105]、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2022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等为评估依据,因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评估所需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此次评估采用的资产基础法进行分析评估,法院无法掌握该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和账本等

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增税及所得税对评估值的影响具体详情请竞买人自行参阅资产评估报告书

竞买人参加拍卖变卖,视为认可海南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现状(包含且不限于负债、公司内外纠纷),竞拍后能否实际控制该公司经营,能否与有关单位、个人合作经营,此前及竞拍后产生的公司内外纠纷,以及公章、账本、资料等移交问题,本院一概不负责

2、股权拍卖以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对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3、竞买成功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执行函即完成交付,因其他原因造成股权登记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存在的税费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请竞买人仔细阅读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5、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四、【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3、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5、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六、【特别提示】1、标的物以白沙金凯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请自行通过查询白沙金凯实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档案等方式了解该公司资信、经营等相关情况

白沙金凯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发生变化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未作了解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

2、股权变更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请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或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白沙金凯实业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

3、竞买人购买该股权前,应对白沙金凯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详细的了解,详情可咨询该公司,未进行了解的,特别是白沙金凯实业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担保等已知或未知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七、【关于税费】1、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关于交付】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九、【关于悔拍】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法律规定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2、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事项】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

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如果因客观原因(如无法过户)导致撤拍,本院将全部成交价款退款至买受人账户,期间不计利息,如果买受人存在贷款利息、法拍贷手续费等损失,本院不负责赔偿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0898-66736090监督电话:0898-66701915竞买须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9,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的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的成交条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变卖成交条件:1人出价即可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01915财产处置组联系电话:0898-6673609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16室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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