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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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太阳镇环镇公路以南的土地及部分厂房 <结束>

资产编号:7788294

25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3
起始日期
391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63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1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0.4万元
  • 单价:0.0639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宜春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11-13
  • 结束日期:2024-11-14
  •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太阳镇
  • 评估价:3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91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户口: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
    钥匙:厂房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
    房屋结构:钢结构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高安市海晖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不动产竞价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高安市太阳镇环镇公路以南的土地及部分厂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赣0983执恢222号权利证书号高国用(2011)第3919号、高房权证太字第1019191号、高房权证太字第1019192号标的物所有人高安市海晖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房屋座落高安市太阳镇环镇公路以南的土地及部分厂房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被高安市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成交确认书税费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退税只退本次拍卖涉及缴纳税费,如之前欠税,当事人缴纳了则不退予)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为厂房、土地部分拍卖,本次拍卖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的实际面积、实际以相关部门登记在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最终办证面积以当地相关不动产部门发证面积为准,房管、国土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测量的最终面积或过户的产权登记面积与拍卖公告面积若有误差,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厂区内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及生产设备等动产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谨请参与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及现场了解清楚,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已知晓,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最终办证面积以当地相关不动产部门发证面积为准,房管、国土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测量的最终面积或过户的产权登记面积与拍卖公告面积若有误差,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案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及移交时间,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

七、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水、电、煤、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煤、有线电视、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该房产所欠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缴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书面资料确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资格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账号:62284023271987626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795-5677598张女士(网上拍卖操作事宜)0795-5220758张法官(拍品详情)400-822-2870(淘宝技术咨询)监督电话:0795-5284487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安大道112号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8日竞买须知(第二次拍卖)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3日10:00至2024年11月14日10:00(延时除外)在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向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竞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7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账号:6228402327198762660),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高安市人民法院(地址:高安市高安大道1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可以责令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若买受人恶意参与竞拍,则按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司法解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95-5284487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8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太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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