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9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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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号,东森总部商务广场的部分在建工程 <结束>

资产编号:7791204

7805.136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2-10-26
起始日期
74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5.4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29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805.13675万元
  • 单价:105.475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2-10-26
  • 结束日期:2022-10-27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号
  • 评估价:0.02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部分车位(图片标红
    查封情况:查封,管理人正
    看样时间:看样2022年10月26日前(节假日
    建筑类别:高层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沈河区市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转让方: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2022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手续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能否补办相关手续及权属变更的流程和所需资料、费用;了解是否欠税、欠费、欠滞纳金、欠土地出让金、限购等;了解能否办理或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项目相关手续事宜,以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管理人不保证披露的标的物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日后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因面积调整而改变,管理人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或违建的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四)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所有瑕疵

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因标的物与管理人披露存在不符等原因提出异议或悔拍

(五)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关于拍卖标的物的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自行详细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依据(一)(2018)辽01破申68号民事裁定书(二)(2018)辽01破41-1号决定书(三)(2018)辽01破41-5号民事裁定书(四)(2018)辽01破41-7号民事裁定书三、拍卖标的物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号(16号楼)地下1、2层(范围详见附件图非蓝色区域),地上第1-28层、32-35层、40层、47-51层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面积约74,326.66㎡,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约7,450.89㎡

对应评估价:297,742,338.25元(详见辽光资评报字[2020]第005号评估报告);起拍价:78051367.52元,保证金:117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拍卖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特别提醒:1.16号楼地下1、2层无预售许可证;裙房1层除256甲、256甲1、256甲2、101外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裙房2层除201-209外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塔楼7层整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塔楼8层除805-808外未取得预售许可证;15层避难层、28层避难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除上述情况外,35层以下(含35层)五证齐全,但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过期

2.16号楼36层至51层为超建层

3.拍卖标的物个别楼层备案在第三人名下,由管理人负责沟通或提起诉讼,但管理人对能否胜诉及备案撤销时间不作保证

4.拍卖标的物存在因东森公司原因导致的多个查封,管理人正在与各个法院沟通解封

5.地下一层部分车位(图片标红部分)因出现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该部分车位不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内,车位具体位置请竞买人到现场实地查看

6.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应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及权属变更的流程和所需资料、费用、时间等情况,能否办理或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项目相关手续,是否欠税、欠费、欠滞纳金、限购等,是否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及金额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若本竞买公告及须知披露的相关内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不符,均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8.本次拍卖标的物楼体可能有部分损坏,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地下及建筑楼顶存在积水等问题,请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有关房屋结构问题需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因房屋结构改变导致不能过户、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等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9.拍卖标的物上仍有原施工单位的部分工程设备、设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由买受人自行与原施工单位沟通解决

10.本次拍卖所依据评估报告有效期截至2021年2月23日

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情况后参与拍卖四、咨询看样2022年10月26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管理人仅对已掌握的情况做出答复,不排除拍卖标的物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情况,管理人不对任何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管理人联系方式:郑律师,王工程师,电话:15640045069、13940527376、15524207960

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是否有特殊规定,如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并支付全部尾款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一)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二)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交易过程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由东森公司承担的税、费、金亦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二)东森公司因拍卖标的物而欠缴的税、费、金(除税务局已向管理人申报的部分按破产程序进行分配外)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水、电、气、供暖、安保、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及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费、金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30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账号:422020100100308207】,汇款时备注东森公司房地产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余款的,视作悔拍

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悔拍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剩余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费用损失或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另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办公楼62层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实物及手续的交接

管理人可向买受人交付的手续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查档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查档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查档件;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十一、其他(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手续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管理人咨询电话:郑律师,15640045069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39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是否有特殊规定,如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

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六、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标的物放弃优先购买权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

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余款的,视为悔拍

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参照《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悔拍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剩余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费用损失或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另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四、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本次拍卖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十五、拍卖标的物所涉税费如何承担,请详见《竞买公告》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

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拍卖或中止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赔偿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郑律师15640045069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39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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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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